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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视台主持人劲彬公开带有臆念诽谤陈亚男,违不违法?

先不谈济南电视台主持人劲彬,公开指责陈亚男违不违法,单说陈陈亚男和朱小伟没有领结婚证,这个婚姻就不受国家婚姻法保护。

纯粹是一出荒唐,可笑,滑稽,违反婚姻法的闹剧。陈亚男和朱小伟结婚,是不受婚姻法保护。尽管是已存在事实婚姻,但充其量也就算个同居。

这两天,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陈亚男退彩礼,解除婚姻。两人都没有结婚证,何来婚姻之说,拿什么去办离婚手续。国家的婚姻法中,都没承认两人的婚姻,注册两人婚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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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济南电视台主持人劲彬,是个公众人物。指着这种违法国家婚姻法现象,也是,尽一个公民的义务。为什么法,应该违法的是朱家。

尽管朱志文在单县一带,有钱有名,但也不能是国家婚姻法为儿戏。让不满结婚年龄的儿子结婚,事实上就在践踏法律,藐视法律。作为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劲彬以个人的名义,发表自己的观点,不是带有臆念诽谤。大众网络都在热炒陈亚男退彩礼之事。每月公明都有发表自己观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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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历来产生英雄豪杰,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

劲彬说:陈亚楠嫁给了直播,这句话切中要害,一语中的。表达了弘扬正能量,抵制不正之风的愿望。这不仅不违法,而且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必要实践活动。

违不违法,不是咱们小老百姓说了算的。不过,主持人在公众节目中,以主持人身份对涉及他人家长里短的事进行过激的评论,无论如何都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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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所在的媒体是一个公众媒体,不是自媒体。公众媒体代表着公众平台的形象,这个平台是关键因素,公平公正客观是最基本的要求,有着引导社会舆论提升社会风尚的使命,报道的内容也应多是社会上急难求盼之事。即使是关于社会热点,特别是涉及家庭个人,也应仅是以报道为主,其中不应该添加过多的个人观点和因素,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曲直自有他们的定论。话又说回来,即使是自媒体,也应该谨言慎行。常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恶意诽谤、诬陷的行为,法律是绝对禁止的。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清官更难断他人的家务事,只要还没到大是大非的地步,没人能说得清道得明。一家成熟的媒体,会在节目中邀请嘉宾进行点评,并表明“本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台立场无关”,这是现代媒体专业性的表现,成熟的表现,更是法治思维的表现。所以,这位主持人所在的媒体还是应该学着努力提升和完善自我,将自己变得更加专业和成熟。

支持陈亚男,可以告他诽谤罪!!!我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话不能乱讲尤其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

你作为公众人物,你就有一定的引导娱乐风向的作用,在你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在这里胡乱地说话,我认为有诽谤罪,你用了有侮辱字眼的陈金莲,潘金莲等字眼。

再说了,这件事也不能完全责怪陈亚男,这一场婚姻,自始至终都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他们双方各有所图,不能一味的指责一方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

朱之文很清楚自己家什么基因,自己的儿子也没有本事,没有技能,也没有聪明的基因,所以想找一个肤白貌美有学历的人来改善一下老朱家的基因。

陈亚男想借助朱之文的名气,吸引更多的流量和粉丝,从而开启自己的直播事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结婚之后陈亚男再得到一定粉丝的数量之后,又进一步发现朱小伟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人,一没有技术,二没有上进心,所以她想单飞,本来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主持人名气太大了,造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

再后来就是陈亚男的母亲带着彩礼车钥匙,还有金银首饰等等都还给了朱之文的家里,事情到了这一步那么就希望这件事画上圆满的句号吧,祝两家的孩子各自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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