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的前妻是不是庆幸和他离婚了?有没有感到后怕?
许某某杀害了妻子来女士,他是二婚,站在事后诸葛亮的绝度,他的前妻肯定是庆幸当初离婚了,后怕那是肯定的。
认识许某某的人大都对他杀人感到惊诧,因为这个人平时看起来很老实,但是这都是假象,据许某某的前妻回忆,这个男的可不简单。
许某某前妻口中的这个前夫可是个非常强势的人,他当年为了和来某某结婚,强迫前妻离婚,前妻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两人儿子都十几岁了,但是许某某采取了暴力手段,据前妻爆料,当时许某某掐住她的脖子用了相当大的力气,还威胁说若不离婚就要她命。
最终前妻妥协,两人离婚,儿子有前妻抚养,可见当时许某某是铁了心要和来女士在一起。而来女士的前夫余某则对媒体说了一件事,就是许某某和来女士很早就认识,是恋人,据余某的说法两人都是初恋。
不知道许某某和来女士当年的这对恋人因何而分手,但是在余某和来女士结婚一年后,许某某就主动来找来女士了,从这点看这个许某某做人非常的不地道。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许某某经济状况一直不好,来女士和前夫当时小日子过得很不错,我非常怀疑许某某的动机,而来女士似乎是真心爱这个初恋铁了心和前夫离婚。
来女士离婚后嫁给了许某某,但是根据前夫余某讲述来女士非常强势,两人当年过日子家中财政大权都是来女士掌握,而从许某某和来女士婚后生活来看,两人财务独立,来女士将自己的钱财牢牢控制住,这就让伪装的很好的许某某求财的目的没有达到。
从许某某的二次婚姻来看,来女士对他应该是有感情的,但是许某某到底对来女士有多少感情就未可知了,或许初恋的时候有,二婚的时候早就不存在了。
现在看来,对于许某某的前妻而言当年离婚真是万幸,要知道来女士是许某某的初恋,能下狠手将初恋杀害并分尸,那还有啥残忍的事情做不出来呢?
而同时,随着许某某被抓,他前妻的闺蜜刘女士也猛然的想起了一件往事,2002年的时候刘女士和朋友逛街,晚上回家发现独自呆在家中的女儿被害,案子至今未破,据当时目击者对调查的警方说,案发的时候,刘女士家中走出了一个1米7多的男人,而且身材较瘦。
害怕是正常的!
作为一个女人,突然发现曾经和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原来是一头杀人恶魔,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为来女士的遭遇感到痛心和不值,也为自己当初的选择感到庆幸,如果当初不离婚,也许受害的就是自己了。
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来女士是许某的初恋,当年因为女方父母的反对没有走到一起,伤心过后许某就遇到了前妻官女士,很快便领证结婚了,不久儿子也出生了,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本来该满足了,可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安排,在某一天许某和来女士有久别重逢了,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冲动决定和前妻离婚,但是遭到了拒绝,但许某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频频对前妻实施家暴,被逼无奈之下前妻只好妥协,去办了离婚手续 自己一个人带着儿子相依为命。
离婚之后许某便迫不及待地和来女士重新走到了一起,而这也是悲剧的开始…
官女士现在一定非常庆幸,庆幸当初作出了人生最正确的决定,这个决定也许令自己幸免于难!
当一个人的心思已经不在你身上的时候,那就别强求,放手吧,这样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换成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感到庆幸,如果当时没离婚,说不定死的就会是自己,离婚看似一件坏事,对她来说却是一件好事。
尤其前妻爆料,当时许某胁迫自己离婚,用手掐自己的脖子,威胁称:“再不离命就没了。”好在前妻当时没有死缠烂打,看他动不动威胁自己,就把婚给离了,当她爆料这件事的时候绝对倒吸一口凉气,幸好当时离了,幸好没太固执,要不然都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看许某的长相还是挺方正的,面相也不凶,就是眼睛带着些许狡猾,也许善和恶只是一念之差,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吧。
许某家在农村,只有他比较有经商头脑,敢闯,弟弟哥哥在老家都很本分,他敢去上海开养鸭场,听说还赚了不少,又回村竞选村干部,所以这个人还是挺上进的。
也许是贫穷让他自卑又敏感,表面和善,内心心思太重,长期压抑自己的情绪,跟来女士生活在一起,虽衣食无忧,但这些家产都是来女士的,如果来女士平时再强势些,很多时候会引爆许某堆积在心中的自卑感。
都说男女谁买房子都一样,一旦什么都是女方买的,男的压力很大,轻点的外面偷腥来弥补自卑感,寻找存在感,严重点的,心理逐渐扭曲,最后发生命案。
人除了品行的善恶以外,情绪也要格外关注,心理健康的人才不会走极端。
从我的理解来看,许某的前妻不一定庆幸或后怕,因为许某杀了来女士,并不能推断他很可能也杀前妻。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看:
杀人不外乎以下原因:为钱、为情、报复心、临时起意(激情杀人)、无意失手、个人情绪宣泄等。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他人危险性也不一样。一种是有特定目标的,另一种是无指定对象的。
一个拿着枪走到课堂进行扫射的美国暴徒与一个精心策划杀妻的丈夫,对社会的危害性、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程度是不一样的。
许某自述的作案动机是“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看似报复,其实是为钱与报复两者兼而有之。
我们通过梳理可以发现,所谓的生活矛盾主要来源于两人对钱财的争论,比如他想把另一套百米拆迁房给他儿子做婚房等。
如果确实只是夫妻感情上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离婚来解决。
他也是离过婚的人,并不忌讳离婚。而他不离婚是因为对钱财的贪恋,离婚对他没有多少实际的财产收益;生活矛盾也是由于对钱、房的争执而起。他觉得自己很辛苦,也很聪明能干,家里的钱、房子却都在他看不起的妻子名下,怎么争取也拿不到,只好采取极端手段了。
如果前妻没有什么财产可以供他争取的,或者他完全控制了财产权,他不一定会去杀人。(这不等于说来女士应该把钱、房子都给他,这是两回事。)
夫妻之间的矛盾再大,我们一般都称为“家庭内部矛盾”,远远上升不到杀人的程度。除了临时的激情杀人、无意失手外,其它方式一般都有通过一段时间冷静地策划与预备期,而期间又会经历一些自我犹豫与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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