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贵州一乘客无故用安全锤怒砸大巴司机头部?
距离上一次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刚过去几个月,没想到又出现了大巴司机被乘客用安全锤砸头事件,且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为74km/h,车上共有39名乘客,要不是司机紧紧抓住方向盘,将车辆安稳的停靠在了路边,保守估计将有40个家庭受到巨大的重创。
众所周知,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说的就是贵州,贵州以前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山地太多,导致交通不便利,后来政府大力遇水搭桥,遇山穿洞,才让贵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速发展起来。
我就是贵州的,每年回去都会乘坐大巴车,对贵州的许多条公路都有着切身体会,毫不夸张的,借用我以前的一个班主任老师说的话,那个班主任老家是河南的,他说随便找一个贵州的大巴司机,都能去他们那边当教练,还是那种不一般的教练。
他说,贵州的大巴司机,心理素质是真的强,他一个坐车的,看着旁边是悬崖峡谷,一路都战战兢兢,担惊受怕的,可大巴司机一脸的淡定自然,该转弯的转弯,该下坡的下坡,就跟在平原上开车一样。
从我老师的评价,也侧面反映出了,贵州的很多路段是非常危险的,驾驶员必须得有过硬的驾驶技术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才能保证一路顺风。像上面那个在车行驶过程中,拿安全锤敲击驾驶员的乘客,罔顾同车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要坚决抵制的,必须得接受法理的严惩,同时,我们也为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还拼命将车安稳停靠在路边的司机,点一个大大的赞,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那可是在高速上啊!真的很感谢这名伟大的师傅强忍着疼痛保全一车人的性命,如果当时师傅被砸晕,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去年7月贵州安顺才出来一起公交车司机故意将车开入河中,造成二十多人死亡已经痛心疾首,现在又出了一起人为安全锤故意伤害,如果这一次出事,我想后果估计比安顺拿起事故更加严重。
这毕竟是在高速上,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在高速上开车速度很快,方向盘都是安毫米来转动的,方向稍微大一点都可能造成翻车,所以在高速上开车必须小心谨慎,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没了。
但是一名无知的乘客,取下车上的安全锤敲打司机三四次,我们知道安全锤是破窗用的铁锤,前部是尖的,用这个东西敲击头部,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所幸被敲打后的司机牢牢握住方向盘保障了全车的安全 ,副驾驶立刻出手制服了这名无知的乘客,这两位的应变能力是职业的本能,更是职业的操守,值得称赞。
这名袭击者你不是在伤害一个人,你已经威胁到了全车几十条人命的安全,如果车辆失控,甚至还会连累其他车辆的安全造成重大事故。
司机把车稳稳的停好后,拿起一个垫子擦了一下头部,全是血迹,还好及时就医没有生命危险。
发生这样的事又让我想起了杭州“最美司机吴斌”,腹部被飞来的铁块击中,靠着坚强的意志把车停靠在路边,凭着最后一口气打开车门让乘客疏散到安全距离,随后便离开了,真是英雄。
但吴斌这次是意外,这次可是人为,现在还不知道这名袭击者为什么会有这样极端的行为,但不管是生无可恋还是精神失常,反正肯定要为此事负责,逃不过应有的判决。
1月9日,贵州六盘水一辆载有39名乘客的大巴车内,一男子突然用安全锤猛砸大巴司机头部,导致司机当时头部就血流不止,还好在司机的安全操作下,将大巴车稳稳停在了路边,并和副驾驶员一起将该男子制服,才没有造成更大的危险发生。对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五点看法。
一、行凶男子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114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巴车内,并且车上还坐着39名乘客,该男子用安全锤猛击大巴司机的头部,只要司机处置稍微不当,就有可能造成大巴车的侧翻,或者与路上同行车辆发生碰撞,那么这些后果将是非常惨重的。所以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完全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他。
二、该男子有可能会被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去年的时候,海南有一个女子,因为一块钱和公交司机发生了争执,最后该女子向正在驾驶的公交司机脸部猛扇了一个耳光,最后就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女子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而贵州六盘水这名男子的所作所为要比海南那个女子的方式更为过激,并且手段更为的残忍,所以该男子绝对会被判处四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三、大巴车所属的公司应该给司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大巴司机在头部被重击数次的情况下,并没有产生惊慌失措,不顾个人生命安危,依然选择先将大巴车平稳的停在路边,然后配合副驾驶,将该男子成功制服,断绝了该男子继续行凶的可能性。正是因为司机在紧急情况下非常冷静的操作,才没有让这起事故造成更大的伤害,也让39名乘客没有任何人受伤。事后司机去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发现司机头部被砸了三个洞,然后缝了13针。所以大巴车的所属公司应该对这名司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巴司机在紧急情况下的操作,也值得更多的司机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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