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胡红梅抄袭事件在教育圈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做老师的都知道现在中小学晋升职称的论文,课题,校本研修有几个是实实在在写的,大都是胡乱拼凑或抄袭的,是经不起查重的,有的还是直截出钱买的。那么大家为什么不肯饶恕这个涉嫌抄袭的小学老师胡红梅呢?
一、她头上的光环太多,到处做报告,做宣传属于公众人物,代表的已不仅仅是个人了,而是整个教育系统。
2014年,胡红梅参加深圳市龙岗区副校长竞聘考试,取得第一名,成为如意小学副校长,她头上的光环已经很多很多了,如: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她经常代表学校,代表省市四处做报告,传经验。如今抄袭之事被人揭露,让民众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作为公众人物,她应该知道版权的重要性,就算是引用也得注明出处。她为教师做了一个坏榜样,让其他老师误认为抄袭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荣誉。所以很多人都提出让深圳市取消胡红梅的所有荣誉。
二、人犯了错就应该认错,而胡红梅认错不诚恳,也未受到相应的惩罚。
胡红梅抄袭事发后,在网上持续发酵后,无奈才在朋友圈发了一封致信,但并未向当事人道歉,征得当事人的谅解。而且还说出如再不谅解,“遗书奉上”之类的话,这是要威胁民众吗?这就是认错的态度吗?其所在学校也一直没有明确态度,龙岗教育局也只是说会组织人调查核实,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
总之,我认为胡红梅抄袭一事应该受到惩罚,这是对版权的维护,也是对所有民众的一个交待。
作为一名老师,利用抄袭欺骗达到副校长的位置,伤害了公众的的感情。
近日,山东淄博的一名小学语文老师王爱玲,在其个人公众号上指出,深圳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了他的作品和书籍内容。
28号,深圳龙岗区教育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胡红梅抄袭事件进行调查。
这次有个副校长抄袭事件水落石出,胡红梅不光抄袭了王爱玲的作品,在08年时候就已经抄袭了台湾作家的作品,并且抄袭内容完全一致。
【个人看法】
文学创作,是非常苦的一个过程,属于一个人的劳动成果。比如路遥写《平凡的世界》的时候,耗尽了生命的心血,整个人累垮了,把作品看成像自己孩子一样珍重。
而胡红梅直接进行抄袭,属于弯道超车,伤害了原创作者的感情,欺骗了自己的受众人群、家长、学生,同时,也相当于抢走了原创的“孩子”。
并且,借助抄袭行为,达到了一个副校长的位置,也欺骗了组织的信任。
教师是阳光下最伟大的职业,应该行为世范!更不应该做出抄袭、欺骗这种事情,否则怎么能教育好小学学生?怎么能给小学老师树立形象?
抄袭对老师来说,是严重的师德问题,伤害了全国人民对教师的感情和心中的形象,所以,人们不能容忍教师抄袭这种行为!
文贼可耻,抄袭是底线,触碰了便不容原谅。
如果单看履历,她是一位头顶诸多光环,外表光鲜亮丽的女副校长,很难和抄袭无度,肆无忌惮追逐名利等负面描述联系起来。
关于胡红梅事件,有知情者已经说了很多,在此不再赘述。虽然没有深入了解此事,但从诸多网友的评论中也能看出不少端倪。
“原封不动地抄袭,连序言都不改”,可见这种抄袭不是偶然为之,而是习惯使然。
别人的心血结晶,偷梁换柱、改头换面就堂而皇之地署上了自己的姓名。这已经不是小贼,而是大盗了。
关键这位还是从事教育事业的,还喜欢打着公益的旗号。很难想象一个德不配位的人,能够给孩子们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
王爱玲是山东省淄博市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老师,胡红梅是深圳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而且有众多名誉头衔,人更是长的漂亮,用摄像师的话说是360度无死角的枚,美到都不忍心批评。
然而,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最近却联系到了一起!
原来,王爱玲在其个人公众号“冰淇玲童诗”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王老师表示,2年前就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但是无法投诉,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决定发声。
而抄袭者正是深圳市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在自媒体时代,抄袭非常普遍,而在大学、中学,论文造假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此次抄袭事件,为何会引发很大的反响?
一、名师胡红梅是谁?
虽然她是小学副校长,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知道,毕竟中小学老师中,成名的并不多,但是,如果你搜索一下她的信息,你会被震惊的:
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天啊,这么多荣誉,随便拿出一项,就会是一个中小学老师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而胡老师则集这么多荣誉于一身,俨然一颗冉冉升起的教育新星啊!
如果你到某宝搜索一下,会发现有大量胡老师编写的著作在出售,一个小学老师,有这么时间和精力写作,令人佩服,更令人怀疑。
二、抄袭事件是真是假?
嗨,大家好,我是小事儿。
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不肯饶恕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小事儿有话说。
背景介绍:
就是这样一个被荣誉环绕的人,竟然动起了歪心思,一个被读书人所不耻的“抄袭”。虽然,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在学习模仿中不断汲取别人的精华,进而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而不是不经过任何的思考,奉行拿来主义,直接照搬照抄,对于文章的原著作者来讲,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掠夺。
胡红梅本身就有如此多的光环,她应该珍惜自己的教师职业,在成为副校长之后,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教研,教学中来,而不是窃取别人的果实,成为提升自己的“基石”。这种奉行的拿来主义,终有暴露的一天。于是,一则关于胡红梅作品抄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人们的主观意识里,这样一个有学识,著作等身的校长,原来是一个“小偷”,窃取别人的果实,真的让人感觉失望。于是,对于胡红梅的口诛笔伐开始了。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够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是对支持他的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国家《著作权法》的背离。
那么,人们之所以对她行为嗤之以鼻,无论她怎么道歉都不能饶恕呢?我想有以下几点原因:
虽然,胡红梅副校长获得了很多的荣誉,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她抄袭的挡箭牌。当然,人们肯定知道她当年在教育事业上所做出的的努力,每一个教师最初的信仰都是纯洁的,都是无私的,都怀着一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但是,胡红梅失去了当年的纯粹,过分的追逐名利而丧失了自己当年为什么出发的信仰。
当年红得发紫的翟天临,因为不知道知网,而被扒出论文造假,一下子成为人们口中学术不端的代表。至今无论怎么洗白,似乎都不尽如人意,复出的道路很是艰难。
胡红梅作为校长,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行为是抄袭,只不过内心里自我安慰,不会被发现。我们常说:“常在河边走,那有啥不湿鞋。”最终,东窗事发,一个顶着众多光环的教育者跌下神坛。
标签: 课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