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所说的“民魂”是什么?其基本内涵是什么?
鲁迅先生所说的“民魂”是指中华民族精神,其基本内涵是爱国主义、团结统一、自强不息、勤劳勇敢。
爱国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人民在千百年来对祖国产生的一种强烈的依赖和自豪的感觉,对于祖国的维护。
团结统一是指一个民族为了实现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互相合作,团结在一起,有一颗一致的心去联合在一起。
勤劳勇敢指一个民族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勤奋向上,积极进取以及勇敢拼搏的精神。
自强不息指一个民族所具有的独立自主、拼搏进取、生生不息的精神。
扩展资料:
民族是一个历史性的民众概念。因此民族不能狭隘地理解为自然性的,如同人们所说的被“大地”和“鲜血”所规定。民族必须宽广地理解为文化性的,这就是说一个民族在根本上是被思想和精神所铸造的。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一个民族就表现为其民族精神民族精神“重在弘扬”、“重在培育”,但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继承是前提,创新才是根本,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永恒动力。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仅有历史的传承是远远不够的。
惟有创新,才能发展;惟有创新,才能不朽。历史没有止步,创新就不应该停止,民族精神也就不会终结。
中华民族精神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它始终是发展的、前进的。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重要历史关头,都会孕育出新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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