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展开,国民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婚姻诉讼中如何界定婚前财产这一问题的热度也逐渐增加,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下于此相关的内容。
其实,婚前财产顾名思义就是当事人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所有权那就不叫婚前财产了。
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取得遗产所有权,因此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归当事人共有,则该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尚未发表的文章;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如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做个调查:要结婚了,你会不会跟对方签婚前财产协议?为什么?
要结婚了,你会不会跟对方签婚前财产协议?为什么?
婚前财产协议,是不相信对方,不信任对方一种表现。也是自己没有信心看好这段婚姻。说白了,他们并非是婚姻家庭,而是租借关系家庭,随时可以踢对方出局。
婚前财产协议,也是拿钱财凌驾于人一种变换手法。搭伙过日子,这样的婚姻不会有幸福的,也走不了多远。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我熟悉周围大部分朋友都是心善,人品好家庭。儿女也己婚好几年了,而且男方家庭条件都不错婚前买房,并没有签婚前财产协议。
夫妻:缘于两个原生家庭,俊男美女结婚产生新婚家庭。相互不计较谁对谁错,谁对家庭付出多与少,都是为你们家庭,也是应该付出的。
俗话说得好,什么秤配什么砣。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匹配什么样的人结婚。
以上是个人生活中所见所闻,不代表任何人观点。
做个调查:要结婚了,你会不会和对方签个婚前财产协议?为什么?
在我们农村只知道现在在农村里结婚可以签个婚前财产协议,防止以后发生纠纷难判断。
但实际上我还没有听到看到有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不可能,不需要。为什么?
一人家都没有这么做,你去做了,会被人家说闲活。
二现在婚姻法修订后,婚前买的房产在领证前加名字,加了也白加,如果离婚也分不到房产,这条增加后让男方有点安全感。
三婚嫁男女双方,万一有一方有这种想法,也难于启齿,犹豫不决,还是算了,不然挺丢脸。
婚前财产协议,是对婚前丶婚后双方财产收益和处分的一种约定。好处是避免了以后因财产约定不明而造成的财产纷争。
婚前财产协议犹如人在晴天里拿了一把备用伞,不下雨时没什么作用,天真的下雨了就派上用场了。婚前财产协议也是一样,夫妻之间不产生财产纠纷时,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有了财产纠纷,特别是闹到离婚地步时,它便起到了作用,哪是谁的,哪些属于谁的财产,一清二楚,双方不会再因财产纠纷而闹的一可开交。
婚前财产协议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象美国这些国家己有悠久的历史了。我们国家只能算刚刚起步。
这么多年来,婚前财产协议在我国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主要是:
1,以前我们穷,根本没有什么私人财产,签订这样的协议没有必要。
2,我们的国民还没有这样的协约意识,对协约作用认识上不足。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生活,以道德和良知约束行动,缺乏合同意识,认为签协议是不信任的表现,会没面子丶伤和气。
现在随着我国依法制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国民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合同意识都在不断增强。
收入的增多使公民个人财产有了大幅增加。离婚率的不断攀升,使财产纠纷不断增多。这些都在无形地召唤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
随着夫妻财产纠纷的增多,大家的教训会越来越深刻,认识也会越来越到位,婚前财产协议必将成为一个大推广的趋势。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没什么不好。一份协议,把彼此以前的财产封存住,互不惦念,互不干涉。无论多少,都属于过去。这一份协议,也让即将走入婚姻的两个人都有了全新的开始。一个新家庭,两个人共同努力,共同缔造,很公平合理。
但前提是,这一份协议,约束的是婚姻中的两个人。既然是婚前财产,就与婚后的生活没有关系。
那么,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双方只要在新的起点上共同努力过日子就可以了。
在当今这个社会,男女都在工作,经济上独立,没有谁依附谁生活的说法,只有收入上的差别。但既然选择对方作为伴侣,决定结为夫妻,那就是接受了对方所有的一切,包括收入上的差别。
况且,婚姻中的内容不止经济这一项,还有家务,洗衣做饭,养育儿女这些是不能用金钱来折算的。若要论金钱,给多少钱有人愿全年无休地给你当牛做马,耗费自己的大好年华呢?
金钱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但婚姻是由男女双方两个人组成的,而人是有感情的。无论如何,一方提出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另一方若答应,便证明人家并非为你家财产而来,更表明人家对你有一份真情在。
基于这个前提,在婚后的生活中,你们两个人就是平等的,所有的一切都应公平承担,你便也没有了压榨别人的任何资格。虽然你家经济优越,可已经签了婚前财产协议了,不是吗?
在这种情况下,正好也多少消除了所谓门第上的不平衡。
在婚姻中做到尊重对方,不占对方的便宜,是一种极高人格的体现,也是自己自强自尊自立的表现。
自己的一切自己负责,不指靠别人,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最亲近的爱人,把这作为婚姻中的准则,就活得有底气,有尊严。
我认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第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婚前财产数额相差悬殊的。第二种情况是双方都是二婚的。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是比较敏感的,有时候会影响双方的关系,应该慎重考虑,充分沟通!
我们结婚有两个月了,突然妻子提出去公证签婚前财产协议,我是否应该签?
谢谢邀请。答主根据从业经验作答,如果有所冒犯,还请见谅。如果你们对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没有觊觎,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顺其自然,理所当然的。在我们国家目前来看,夫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应不应该而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当然耍签,应坦然面对。婚前财产公证现在逐渐被人接受,並不是难以咽下的苦果。你是男人,女方不图你的财产,难道你觊觎她的财产,不签,你就不男人了。女方要求婚前财产公证,说明她或她家比较富裕,为保障婚前财产安全而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只耍你们的婚姻和爱情不出问题,公证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我认为,即使退一万步讲,女方主动退出婚姻,也不会对你造成实际损失,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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