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是什么意思?
宅基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是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建设住宅的“建设用地”。它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凡是本集体的每一户成员,都可以免费享有一处“宅基地”用于建设住宅(两年或以上不建住宅的,便收回村集体成为建设用地)。只有建有住宅的“建设用地才算“宅基地”,没有建住宅的其实只是用于建设住宅的“建设用地”!当村民的“宅基地”自己不需要时,只可以转让给本集体没有“宅基地”的成员或交回集体,不可以转让给有“宅基地”的成员。转让时必须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宅基地”不可以收取“费用”,但是地上建筑物可以。这就是说所有应该享有“宅基地”的集体成员都是“免费的”,所谓的“有偿转让”其实只是“地上建筑物”!
谢谢邀请,作为一个农村人,关于宅基地的问题我还是多少知道一点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我们农村所居住的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有国务院代行。也就是说你居住的宅基地是属于国家的,不是属于你个人的。国家规定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对宅基地非法侵占、转让和买卖。
做为宅基地的使用人国家规定你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国家规定你可以依法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也就是说,宅基地属于国家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而村民本人是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的,也就是说你可以使用这一块宅基地进行建造住宅等设施进行居住。
而村民手里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依法转让的,也就是说你对宅基地这个建造住宅使用的权力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例如:你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你的儿子,让你的儿子继续使用宅基地。
我个人觉得我已经说的很白话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一问题。
这一问题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土地实行公有制度,也就是说在中国大地上的土地是属于公有,所谓公有制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资本主义国家土地制度是私有化,也就是土地可以实行买卖的。
而我国土地制度实行公有制度,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国有制)包括国有资产、国有矿产资源、交通、电力、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带有‘公共’的产品及资源,如城市中的公共设施及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以及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的土地都属于国有,这里所说的国有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国有土地是在有偿的条件下是可依法转让使用的。
而农村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我国《土地管理法中都有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卖买,只能依法流转。而土地转让只是流转中的其中之一。
农村中的宅基地和耕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农户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也就决定对土地没有私有权,也就没有对土地有买卖的权利,这是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公有制”所决定的。
至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这是《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有偿转让后的宅基地仍属于公有制,也就是土地所有权未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这部分是可以继承、转让的;但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民不具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不能买卖。
2、随着经济发展、农村人口流动等因素,宅基地的原使用权人如若进城打工,则其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大白话就是说,你外出打工时,家里没人,房子就空着了),为了更好的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村民可依法转让该宅基地使用权(大白话就是说,你享有使用权的东西,你暂时不想用了,放着也是放着,干脆租了、卖了),这叫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所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
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里的意思就是附着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个人所有,但这宅基地因是村集体所有,村民只能拥有使用权。当符合以下三种情形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从一个人依法转让到另一个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村民手中:一是当村民将房屋流转买给同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村民时,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实现了依法转让。二是当进城落户的农转非人员和城市户口的继承房屋的继承人,房屋自然倒塌灭失,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终止,而由村集体按规定收回后也可以依法转让给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村民。三是、当城市户口和非本村村民将宅基地有偿退出时,实际上也实现了依法转让。所以,在农村,房屋是有限制性的依法买卖,不能自由买卖。而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无权买卖,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依法转让,不可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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