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都会有用吗?
当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层出不穷,且有如火如荼之势,我想这应是源于个人的需要吧。有人需要就有市场,有了市场就自然有班有课呀。题主所问的有用与否,我以为不应因课而定,而应该是因人而定吧。这有用一说,或于技能,或于方法,或于情绪,如此多样,不一而足。
首先要看什么样的培训课。不讲什么专业、什么方面的培训,不好说有用没用。对于大部分职业培训,在观念、方法上肯定有一些实用的东西,或者前瞻性的东西,肯定有用。关键是学习的人,如何把培训所学习的知识应用到自己的实践中去,这需要有一定的眼光和能力。既不能照搬照抄,也不能弃如蔽履。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灵活运用。
我觉得现在社会上的培训课五花八门,各种层次的都有!但是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收获!但是提到是否有用,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任何技巧都只有去用才会觉得有用,只是学了而不用,那肯定是没有用的!
其次,只有根据自己的需求去学习,才会觉得有用!
所以,我觉得是否有用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说的!
感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看你学的那种培训课程?比如我自己初中学历,15岁就步入社会,一直都是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打工。而后我去参加了会计培训班,也拿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从事财务的工作。但是却让我练出了我统计方面的能力,都知道现在不同于以前的手工账,是电算化会计。所学的只是对于一般工作中的需要做的统计、数据分析都还是OK的。
在选择培训课程的时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第一、在工作中发现自己需要提升的地方,可以去参加一些培训课程;
第二、在校学习过程中发现自己对某方面比较有兴趣,但是课本知识难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
当然,如果有时间和精力多学点儿总归是好事儿。技多不压身!!!
我们经常说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中国特有刑事制度,具有很高的人性化。比如有的刑事犯因身体差,或其家庭的原因,不能立即服刑役的。有的因孩子太小,需要抚养。。。等等。但必须严格尊守相关规定,比如报名制度。。。
简单一点讲,意思就是判3年有期徒刑,本应在监狱坐3牢的,但考虑到事情不大,情节不重,本质不坏等因素,放在监狱外执行也可以达到改造的目的。于是就给犯人一段时间比如5年作为考验期,那这5年内在社区生活接受矫正,如果在5年考验期内遵守纪律符合要求,那就不用坐牢了,如果5年考验期内不守纪律,那就抓回监狱坐3年牢。这就人们常听到的判3缓5。
现在缓刑的执行方式是社区矫正,由村支两委和乡镇司法所共同负责,主要是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按报到,参加学习和劳动,不准离开市县,外出必须请假等。
1,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条件下保持执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
比如判有期徒刑2年缓期三年执行,意思就是判决生效日日起,三年内没有再犯罪的话,就视为执行完毕,不用再入狱2年了,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的则立即执行2年有期徒刑。
但缓刑期间必须受当地公安和居委会监督,并定时到指定地点登记报道,如有需要离开监督范围的,则必须说明去向、离开时间等。
2,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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