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
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税收政策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税收法律相对稳定一些,而税收法规和部门规章就可能出现调整,完善的几率大一些。一些税收文件不适合当前社会发展需要了,就会出台一些新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堵塞征管漏洞。
但目前仍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还一直会有效的,还有个别文件中的个别条款做了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12月29日公布了177号《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从1980年到2018年共计88个文件还继续有效。如果需要,你可查阅一下这个公告。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这话说的,有点耸人听闻了,好象国家政策要把中小企业整死似的。
1、社保入税是事实。
从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目的是加大社保的征管力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来这项政策对劳动者来说是好事,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对一些原来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来说,增加了其负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原来没有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政策本身并不存在问题。
2、所谓减免取消与事实不符。
2021年到期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的税务征收增值税;
这项优惠政策已经到期,但目前仍然可以继续执行,只是等待新政策出台。
(2)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项政策已经到期,且目前不可继续执行。
根据王军局长在1月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1年,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因此,即使原优惠政策取消了,还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惠及纳税人,特别是中小企业。
事实上,咱们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不断地出台,减税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1.3万亿元人民币,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相信在2021年,随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减税规模会更大,也会惠及更多的纳税人。
看着题目有点危言耸听。实质上,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每年都会适时推出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推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企业,一方面应关注和利用好现有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还应该眼睛向内做好内功,解决好自己的事情。
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一、社保入税。社保入税是2019年的政策,由于2020年的疫情推迟了这项工作,但2020年11月起各地社保入税陆续开始实施。
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会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其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的申报方式(社保核定基数、税收征收),不改变社保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方式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
如果企业是按照正常的缴费方式,那么社保入税对企业的影响很小,甚至没有影响;但如果企业在社保缴费的过程中,采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少缴社保,或欠缴社保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则社保入税后对企业的影响还是存在的。毕竟税务部门的征管力度还是强于社保部门的,否则,国家也不会将社保的征收纳入税务部门来管理。
二、减免取消。作为中小微企业应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方面的变化,不能人云亦云,应该说,有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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