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受伤的社会新闻到底是警钟长鸣还是小题大做?
应该是警钟长鸣吧。因为孩子,尤其是很小的孩子,是缺乏安全知识的。而作为家长,我们就要负起责任来,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说起来好惭愧,因为我的疏忽,我女儿有几次就险些收到意外伤害。有一次,用水银体温计给她测体温,为了让她安静的配合,我把体温计的外壳给她玩。她拿起来就啃,没想到她给啃碎了,有一块尖尖的塑料进了她的嘴里,让吐出来,也不吐出来,甚至咽了下去。爸爸急得跑去医院,还没等到医院,我们在家用勺子刺激她的嗓子,她把塑料呕吐了出来。才算逃了一劫。
孩子向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许新闻是小题大做,但是对于我们为人父母的确实应该是引以为戒,考虑到这方面的安全知识,常说经一事长一智,我们通过社会新闻所发出来的小题大做而反思自己的孩子有没有这方面的隐患,防患于未然,而且现在孩子意外受伤的案例很多,受伤的过程更是千奇百怪,所以家长还是警钟长鸣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轻视存在于孩子身边的任何一个可能会伤害孩子的因素,才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对于媒体来说,或许抓到的吸睛点都是新闻热点,都可以“小题大做”。而且,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弱小的代名词。因此,儿童意外受伤会俘获大多数人,尤其是父母的关注。
但是,事件出现,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关注度的降低,说明儿童安全常识教育应该摆在重要位置。警钟长鸣是必须的,它可以让孩子的监护者时刻保持警惕,提前预防,起码在思想观念上重视起来,最大程度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会对孩子带来“创伤”,而且也导致一个家庭、社会的损失。
孩子小,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什么都想去试试,这都增家发生意外的风险。而这些社会新闻时时刻刻像一座座警钟提醒这我们家长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孩子。前年,隔壁小区,有一个小男孩从12楼坠楼摔下去,当场死亡。就是因为大人的疏忽,窗户没卡死,又没安装安全防护栏,孩子爬到窗台上去玩耍,结果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后来我们这一片有孩子的人家都安了防护栏。
本人认为儿童意外受伤的社会新闻是警钟长鸣,但也不排除新闻媒体小题大做。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认为人们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对媒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而不是对它的指责。儿童他缺乏自我防犯意外伤害的能力,作为家长必须保护好孩子不受到意外伤害,平时教诲他远离危险地方,比如不要在家随意爬到桌子和椅子上玩耍。
手不要触及家电,在学校不要爬栏杆,小心摔跤,等等,让孩子从小就有风险意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为了孩子能平安健康成长,家长每年必须给儿童买份意外险,因为意外有些是可控的,有些是人们无法预测和防不胜防的。有险时雪中送碳,无险时保平安。
中小学的安全教育要不要做?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要做,而且要做好。
加强对中小学的安全教育工作,它不仅仅是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和谐的问题,而且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在我们学校,除了学校和老师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之外,也会经常给学生举办各种各样的安全知识讲座。
近几年来,我国中小学校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生因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其中不满14岁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已占这一年龄段总死亡人数的第一位,达31.3%,是发达国家的3至11倍。
这些安全事故留给人们的是血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
所以,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已迫在眉睫。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
因此,学校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居安思危,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和长远之策。
中小学安全教育不仅要做,还要做好!
1.抓好校内教育。包括课堂安全教育课,和防火防震等演练教育。充分通过网络、校园广播、宣传版面展板、墙报、手抄报等方式方法,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
2.抓好校外安全教育。包括乘车、溺水、雷电、危险化学品、危险区域等方方面面的安全教育。充分通过案例、讲座等方式方法,联系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涵盖学生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
3.抓好家庭教育。由于家长素质参差不齐,学生安全教育意识不强,很多家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不够,就有必要学校出面,通过公开信、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生的家庭安全教育。
通城3岁半女童被遗忘校车内身亡续:校方正与家属商讨赔偿, 你怎么看?
这件事,学校和老师包括司机和家长确实有很大的过错,以上群体的全体疏忽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23日上午,湖北咸宁市通城县麦市小天使幼儿园开展“六一”庆祝活动,11时许活动结束后,司机张某驾驶校车送部分家长和幼儿回家,不慎将3岁半女孩吴某遗忘在车中。晚6时许,张某回车中发现吴某已无生命体征。目前,该校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家长与校方正在讨论赔偿。
不过,虽然这些相关人士的全体疏忽导致悲剧发生,但是,是不是家长自己也需要自我检讨呢?
家长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悲剧也是这件事件的主导,没有第一时间关心,有推脱不了的责任。同时事发后,又忙着第一时间讨论赔偿,在他们眼里,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
突然有点为这个小女孩感到了难过:
"你来人间一趟,也真是遗憾太多了。"
临近六一儿童节,我至少已经看到了两起关于幼儿的事故。
福建一儿童活动现场舞台坍塌,舞台中央的升降小舞台发生坍塌,造成15人受伤,致1名儿童死亡,截止目前,涉事企业、演出活动主办方的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另一起事故是在湖南,一位粗心爸爸送女儿去幼儿园,结果到了幼儿园门口。刚好接了个电话,于是一边通话一边就开着车走了。然后就把车子开到了汽车修理厂,关了车就走了。结果,傍晚孩子妈妈去学校接孩子,才发现孩子没了。赶紧打孩子爸爸电话,直到这时候,粗心的爸爸才想起女儿还在车上。等赶到修理厂,孩子已经在车里失去了生命体征!
如同题中所描述事件一样,皆是由于粗心、不负责任而导致悲剧发生。等悲剧发生再去追究责任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孩子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了!即使索赔拿到大笔赔偿又有什么意义呢?孩子都没了,要钱有啥用?
那么,我们应该从这一起起事件中吸取怎样的教训呢?
第一,父母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要细致入微的照顾好孩子。
像上文第二个事例中的粗心爸爸,如果能够细心点,孩子也许不会出事。假如孩子妈妈能够给丈夫打个电话问问,悲剧也就能够避免。
第二,学校、老师要更有责任心,平时工作要能够更细致一些。
如第二个事例,如果老师在孩子没来学校时,能给孩子家长打个电话,也许悲剧也就避免了。
5月23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某小天使幼儿园举行了庆“六一”活动,11时活动举行完,校车送部分家长和幼儿回家,不慎将三岁半女童吴某遗忘校车中,18时许,司机张某再回校车,发出孩子已有生命体征。
5月23日下午6时14分许,通城县公安局按到报警,并对司机进行控制,5月24日,咸宁市教育局下发文件,从5月27日开始一周的校车安全检查。
此事在5月27日经媒体报道之时,女童的死亡原因尚不清楚,校方正跟家属谈论商讨赔偿事宜。
近年来,校车遗忘孩子造成孩子闷死在车内的事情不止一起了,每一次本地的教育部门都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学校通报学习一通,然而此种悲剧又再次发生,几岁的孩童,正需要大人照顾的年纪,含苞未放的花朵,人死不能复生,怎不让人痛心揖首?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警钟常鸣,痛定思痛,反观此事,小徐老师有几点疑问:
幼儿园举行“庆六一”节目,都是邀请家长参加的,演完节目由家长带孩子安全离开幼儿园,请问遇难三岁半女童的家长在哪里,难道没有参加孩子的“庆六一”活动吗?难道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就没有时间陪陪孩子吗?没有时间陪孩子知不知道孩子演完节目,孩子是要回家的,有没有人来接孩子?没接到孩子有没有打电话问问老师,孩子在哪里?如果养孩子连起码的照顾孩子的责任心都做不到,养孩子做什么?
此遇难女童年的家长没有参加“庆六一”节目,老师知不知道?如果不知道,难道孩子是自己爬上校车的吗?三岁半的女童如果没有抱上校车,她会自己爬上去吗?如果知道女童的家长没来,那么是谁将女童送上的校车,有没有交待校车司机要亲自把孩子送到孩子亲人手里?
如果幼儿园把工作做细一点,把每个孩子的安全落到实处,又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再说校车送孩子每次不是都有专门的老师和司机一块送孩子,最后清点孩子是否都安全交到了家长的手里了?
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幼儿园存在重大的工作失误,没有将每一个幼儿的生命安全落实到实处,现在的学校早已责任到人,哪些老师负责哪些孩子的安全,幼儿园应该交待清楚,切实地保证孩子的安全才行,每天从家长手里接过孩子,再送到家长手里,这是起码的安全渠道,丝毫马虎不得。
司机知不知道,车上有一个孩子没有父母陪同?如果不知道,那么幼儿园老师的责任更大一些,如果知道,却把孩子忘了,没有把孩子安全交给孩子父母,那么校车司机要负重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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