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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长大有了一定阅历,如何看待鲁迅的书?

我国中学课本中的鲁迅文,我从读中学时就不赞成。30年之后,就更加不赞成了。

鲁迅的批判者,总说鲁迅刻薄爱骂人。中学语文教材里虽然把鲁迅捧得绝高,但那几篇传统选文,其实也在配合着这种形塑:鲁迅总是在吹胡子瞪眼睛,总是在批判,忽而说人家是“落水狗”(《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忽而骂别人是“孱头”(《拿来主义》),难怪他被列为中学生“三怕”之一(“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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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鲁迅生前自己说过,他的作品,尤其杂文,不适合中学生阅读。可是鲁迅人微言轻,教材编纂者不听他的——这话也不对,1939年版的《开明国文讲义》,编者夏丏尊、叶圣陶、宋云彬、陈望道,是当年影响最大的中学程度自学课本。三册教材中,鲁迅的文字只在第一册中有两篇,一是《孔乙己》,二是《打拳》。编者的意思,选《孔乙己》是要学生懂得叙述文不只是记事,而是要“含着作者所见于人生的、社会的某种意义”;《打拳》选自鲁迅《新青年》时期的“随感录”,就像高考作文一般只有八百余字,编者选它,是因为这篇议论属于“讽刺议论文”,“知而不说,不直指而用暗示,顺着对方的口气说反面的话,这些都不是一般的议论文所取的态度”,学生应该学会阅读这种从反面做的议论文。

《开明国文讲义》的四位编者都属于左翼的同情者,但他们并没有给已被尊为“民族魂”的鲁迅过多的篇幅,讲解鲁迅,也不去过多阐释其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啥的。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国文讲义》是教你如何认识文类、通顺文字的。鲁迅是当代重要作家,他的文字很有特色,但多为创格,学生需要了解,但不能当作“一般的”文体来学习。至于学生学完《国文讲义》之后,是心仪鲁迅,还是向往胡适,这不是语文教科书该负载的责任。

可是后来,这个认知被颠覆了。鲁迅因为“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在中学语文教材里的份量越来越重,讲授方法也越来越往思想上靠。那个教你写叙述文要含作者意义,议论文可以做反面文章的鲁迅,早就从中学课本里撤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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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平时代的中学生,怎么可能明白鲁迅那种意在言外,曲里拐弯的论述方法?他们怎么可能会不害怕这个长着小胡子,成天说一些他们不懂的话的“文思革”?万一他们在千锤百炼之下,居然开始学教材里的鲁迅说话,那更糟,逻辑与语词还没抖清楚,就学着含沙射影,指东骂西,将来不成为傻愤青的几率甚微。

然而鲁迅的文字毕竟是好,被假设为“正确知识来源”的中学语文教材,如不能让学生认识这样一位语言大师,肯定是失职,进而,如不能让学生认知这大师的全面,同样是失职。说到这里,又有鲁迅自己的话等在那里:

“除论客所佩服的‘悠然见南山’之外,(陶渊明)也还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类的‘金刚怒目’式,在证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的是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题未定”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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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很崇拜鲁迅,拗口艰涩的句子,隐晦费猜的含意,满满地勾勒出了一个斗士形象。长大之后,渐渐发现这些投枪和匕首并没想象中锋利,且有不少尖酸刻薄完全是为解决心头之快,原来神是造出来的哦!鲁迅的文学技巧和鞭挞技术应该点个超级赞,可惜其观点太过于激愤,太过感情,距思想家尚有距离。民族劣根性国国都有、人人会说,但拯救社会最要紧是去建立新制度,鲁迅和胡适之区别也在于此。鲁迅还有个硬伤,这就是在责骂专制的同时又去拥抱专制。当然,人人喜欢被抬轿子,可是做为独立的知识分子,若风骨和利益相比,应毫不犹豫选前者。我认为,人的思想要与时俱进,如果自己成熟了,就要对事物有更深理解,总停留在祟拜鲁迅阶段,实在太幼稚了。

我以前看鲁迅的书,感觉他为那个时代的愤青。他在狂人日记中狠狠地批评了封建礼教,说封建礼教吃人。今日有缘我看了看陈浩写的礼记集说,感觉礼教真好。《礼记》教育大家从小到大都要学礼、知礼、行礼。如果一个人能够有礼的话则个人安矣,父母安矣,社会安矣。不能否认鲁迅先生看问题很透彻,但也不能否认他思想深处有反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面,读书人不可不知。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是我国近代文学史上最负盛名的文学家。毛主席和鲁迅先生虽未曾谋面,但在公开评价鲁迅时,称他为“中国的第一等圣人”。“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之所以受此盛誉,是他以笔为武器,与中国黑暗的社会现实进行艰苦斗争,对民族劣根性深刻的思考与批判的给人带来的现实及思考意义的贡献价值。名副其实,读鲁迅,不只是读他字里行间的文气,更能引起我们对人性、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他的文字仿佛有戳人脊梁骨的针对力量。

《朝花夕拾》故而富有诗情画意,又不时穿插着幽默和讽喻,形象生动,格调明朗,有强烈的感染力。但更能引人深思的是鲁迅先生正式使用“鲁迅”作为笔名后创作并发表的后期作品。《呐喊》、《彷徨》,以及大量散文、杂文,对中国人的民族劣根性进行了深刻的鞭挞,评击时弊,揭露黑暗,成为中国现代文化界的精神领袖。

世道浇漓,但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从祥林嫂的悲剧人生、阿Q的自我安慰、国人的看客心理、狂人在“吃人的社会”中的悲惨结局,以及那个被封建科举制度深深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这些人物的命运不只是在先生的小说里,更仿佛活在我们身边,就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我们会害怕,但同时却坦然。我们已经在这样的世道中传承了几千年,形成中国人独特的思想观念,想要改变着实难。而敢于把它说出来的,便只鲁迅一人。

初看鲁迅文章,看山是山。随着年龄增长,方觉其味道。最喜欢鲁迅一篇杂文,收入鲁迅杂文集《华盖集》的《这个与那个》,篇名为《最先与最后》。

当下社会节奏太快,社会中人人对于成功皆有期许,也“不允许”成功有时间差,大家只看到了成功者的光鲜,而忽视了奋斗的过程和未成功者的实际境遇。

此文共700多字,却深有哲理。鲁迅写道:

《韩非子》说赛马的妙法,在于“不为最先,不耻最后”。这虽是从我们这样外行的人看起来,也觉得很有理。因为假若一开首便拼命奔驰,则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只适用于赛马的,不幸中国人却奉为人的处世金箴了。

中国人不但“不为戎首”,“不为祸始”,甚至于“不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驱和闯将,大抵是谁也怕得做。然而人性岂真能如道家所说的那样恬淡;欲得的却多。既然不敢径取,就只好用阴谋和手段。以此,人们也就日见其卑怯了,既是“不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耻最后”,所以虽是一大堆群众,略见危机,便“纷纷作鸟兽散”了。如果偶有几个不肯退转,因而受害的,公论家便异口同声,称之曰傻子。对于“锲而不舍”的人们也一样。

我有时也偶尔去看看学校的运动会。这种竞争,本来不像两敌国的开战,挟有仇隙的,然而也会因了竞争而骂,或者竟打起来。但这些事又作别论。竞走的时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个人一到决胜点,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几个还至于失了跑完预定的圈数的勇气,中途挤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为跌倒,使红十字队用担架将他抬走。假若偶有虽然落后,却尽跑、尽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为他太不聪明,“不耻最后”的缘故罢。



所以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战具比我们精利的欧美人,战具未必比我们精利的匈奴蒙古满洲人,都如入无人之境。“土崩瓦解”这四个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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