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暧昧”经历吗?
暧昧好像不是什么正能量词语,男女之间有不轨的调笑,是不是用在有家庭的男女的爱慕之情。未婚男女之间应该是想确定关系所表示的爱慕之情,这里面有责任心,不存在调笑,是正能量的表现,规矩人是不应该有的。
我和我的高中同学云,是我朦胧的初恋,整整高中两年,从未离开过我的思念,因为我们那个年代男女生是不讲话的,我只能暗暗的恋着他,她也有所感觉,因为在农村,毕业后,我参军来到了广州,在我头出发之前,特意去她家找了她,那时这算是革命的友谊,在我当兵的两年内,给她写了三封信,由于她毕业后,去了北京亲戚家,也没有回音,从此中断了来往和联系,当时的想法是她拒绝了我,所以后来就一直没有找过他,一晃过了30多年,再一次回家探亲的时候,通过同学找到了她,两个人把当初的误会解开,两个人都非常后悔,但我们各自有各自的家庭,只能把这份爱深深的埋在心里,看到他有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为她感到幸福😊,接触了几次后,有一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让我到他家会给我一个惊喜,我盼着惊喜的到来,就去了他家,一见面他就迫不及待地拥抱着我,吻着我,诉说多年来的想念之情,人非草木,谁知能圣贤?后来该发生的事全部都发生了,但我们为了各自的家庭,努力克制着自己,我们有一个承诺,假如老天眷恋我们,等我们都失去另一半的时候,两个人自然而然的会走在一起,哪怕是我照顾他一天一夜一年,我都心满意足了
暧昧,就是懵懂爱情的先兆吧。
高三的时候和一个女生一直都是保持着暧昧,我整个高三一年的早餐都是她负责的。我们两个人到现在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只不过已经是友情了。有时候酒至半酣也说起过那段时间的感情,只怪自己当时太年轻没有那方面的想法,辜负了她的一片心意。
后来毕业去北京实习,跟一个同学也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暧昧,只不过不太纯粹,她想在陌生的城市里找一个依靠的人,我寂寞了。我们在一起同吃同住,该做的都做了,后来我想正式的确定下关系,她拒绝了,原来她在老家有男朋友。不想分手。。。也是呵呵了。
现在呢,和一个三岁小男孩的妈妈保持着暧昧(已离婚,破坏别人家庭这事咱不做。),这种感觉玩多了上瘾,有恋爱的感觉,但是没有恋爱的烦恼。
谢谢邀请!友,你提出的问题~有感情有过暖味的经历吗?在这个问题上太为难我了,咱老百姓最怕的一个"唉"字我脱口而出了…,我是个已婚男人,深知在这个问题上老婆是最吃醋的(应该说是最要命的),不管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如果她知道我有与其他女人"暖味"过,轻者跪榴莲,重者闹离婚,你这一问是为难我啊还是要命呢?但话转回来说,男女之间有了很深的感情后,那燃烧的火花一点就着,如果有机会能没有暖味?谁敢说在这个问题上"固若金汤"不动于衷啊,但要告诉别人那不是疯子也是神经病,在回答这个问题上,我看还是留着那扇窗纸不要点破为好。
最后用赵本山大叔小品里与小沈阳那句对话~"有还是没有啊",抱歉了!
首先声明一点,暧昧并非权高位重者的专利品。暧昧也并不是一种完全超越法律的一种关糸。因为我要回答这个问题,同时也并不想借这个问题显示自己的高贵或者清白!你有过暧昧的经历吗?公开的讲,有过。而且我也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的一种本能,情绪,情感的升华。暧昧的出现我认为一般出现在婚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爱情视觉的疲劳,做为男人或者由对方把爱的注意力重点,转移到要养育的孩子身上,往往容易对最心仪的异性表现出来。或许似曾相识的思绪,似曾相识的花前月下,甜言密语,似曾相识的约会,等等。也可能发展到形影相随的地步!但人毕竟是社会高级动物,受道德,法律,婚姻,孩子存在事实的约束。超越这种约束和做人良心的底线,暧昧的持续,深入发展存在着灭顶之灾毁灭的危险。我的这些话是否属于暧昧的经历,我不知道!但我希望经历暧昧中的人们,不要把自己暧昧的幸福凌加于别人的痛苦之上。赶快回到自己家的爱巢中去。那里有曾经陪伴您走过最艰难岁月的另一半。而暧昧存在的另一半,是否能经得起这种岁月的艰难,确实需要重新认知和检验。个人看法,不喜勿喷。0K,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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