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被逼离职,有哪些赔偿?
现在各大企业对于年龄较大的员工,都希望采取逼退制度让其离职。这样省下一笔可观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这里面,员工需要做的,尽量不要在员工守则和公司制度上签字,平时日常不要违反公司制度,如有违反不要在处罚决定书签字。
最核心的,您是否有用,是否提高自己自身的劳动竞争能力。作为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换位思考,您是老板是否会聘用自己这样的员工,你所提供的劳务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中心问题: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为首要。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铁饭碗。但经验和学识是绝对不可替代的。
最后,如果以上都行不通,主动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离职。
怎么个被逼法,老员工有没有过公司规定试用期?是你自愿走?还是公司让你走?
首先要识别原因,自愿走肯定没补偿,
公司让你走
需要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十年,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则应当支付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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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也好还是老员工也罢,只要有劳动合同在身,作为企业或者是公司来说,是不能够主动逼迫员工离职的,如果说是员工自己选择离职或者是说员工做了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事情,触碰了公司的红线,那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要求员工走人不需要任何经济上的赔偿的,但是如果说员工工作做的好好的,而公司主动提出辞退老员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必须有所补偿的。
老员工被逼离职,就相当于公司裁员,那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如果员工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我国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这方面是非常的注重的,所以说在员工不主动提出离职并且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公司选择主动裁员的话,老员工是可以根据上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获得相应的权益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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