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八个税种:
1,增值税
(1)住房: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2)非住房: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注:月租金<15万元,免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实交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注: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3,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实交增值税+消费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实交增值税+消费税)*2%
5,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6个税种和两项收费,具体来讲:
1.增值税。(减按1.5%征收,月租金30000元以下免征);
2.城建税(以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7%、5%、1%分城市、乡镇三个档次);
3.房产税(按租金收入4%征收);
4.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免征);
5.印花税(目前免征);
6.个人所得税(月租金4000元以下,减800元费用后按10%征收,月租金超过4000元,按租金收入20%的比例减除费用后按10%征收)。
7.教育费附加(以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3%);
8.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目前湖北省1.5%)。
特别提醒:
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涉及的税
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非住房,5%征收率。个人出租房屋月销售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免增值税。
城建税及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4%税率。个人出租非住房,12%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非住房,依照当地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申报。
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按租赁金额1‰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税率。个人出租非住房,20%税率。
每月(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月(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涉及税种和具体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
①根据目前的优惠政策,季度低于9万免税(或月度低于3万),即应交增值税为0;
②如果季度租金大于9万,比如收款10万,应交增值税=10/1.03*3%=2912.62元
二、城建税和两个教育附加
①季度租金收入低于9万免税,
②大于9万的,
城建税=增值税交税额*税率(市区7%、县镇5%,其他地区1%);
③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附加=增值税交税额*3%
个人出租房屋要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缴纳税金,带上你的身份证、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到税务机关办理家具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种一般有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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