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会被开除公职吗?
这个要看这个事情的性质以及后果。
一般来讲,如果是男女彼此之间有暧昧,然后家里面也没来闹,也就是大家都相安无事,总体问题不大。毕竟现在这种事情,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也没有几个领导想过问。如果说在单位内部已经风风雨雨了,沸沸扬扬的,那么领导会诫勉谈话,会警告你,然后在高层内部会形成一种潜意识,觉得你作风不好,你以后有什么提拔、公示、竞争职位什么的,总会有人出来翻你的旧账,势必会影响你的前途。说白了,最轻都是个污点。
如果你做的这个事情非常出格,或者是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甚至引发了法律后果,那就相当麻烦。比如说,社会上风言风语的,严重影响了你们单位的社会评价和信誉,那就是要行政处理了,如果是党员,那肯定还有纪律处理,甚至会被清除出党,每年组织部门都要清除劣迹党员。如果引发了打架斗殴、妨碍国家机关办公、寻衅滋事、贪腐、性侵害、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恶劣后果(我可不是危言耸听,去看看法制节目,关于那点事引发出来的各种惨案不胜枚举),那等于是违法犯罪了,轻则留案底,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理,进看守所;重的那就是有前科,那就属于涉嫌犯罪了,需要刑事处理,蹲监狱,这个公职肯定要丢,党籍必然要没,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双开”了,因为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以及国企、央企都有一个明确的用人规则,就是有案底和有前科的人是一律不用的,必须清除出去,必须是过往履历清白的人才能被聘用。
所以,在体制内工作作风问题可大可小,但还是有风险的,因为有些事情发展到后面,可能不受你个人掌控,一旦触犯了那条红线,那你前途尽毁,甚至连自由都会失去,声名丧尽,毕竟档案清白在体制内可是非常重要的。
生活作风有问题,主要看其发展的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如果仅仅是男女之间的有暖味,而没有破坏两方的家庭,估计批评教育也就算了,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那就会依照职工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了,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工职。
如果性质比较恶劣,甚至触犯的刑事成为案件,恐怕就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了。要是一经判刑,那时必定被开除工职。
我们小区有一男子,在事业单位上班,并且还是个领导。有次他同几个伙计到市里玩耍,席间大家纷纷说些黄色段子,说着说着下路了,由于他的思想不坚定,经不起几个伙计的窜策,便找了一个未满十四岁小姑娘,事后伙计认为姑娘太小不懂事非,在给钱的时候,没有给全人家,结果小姑娘把他们一行人告了,经公安机关一查,结果成了强奸幼女罪。这下他被双开了,并且坐了三年牢。
所以,任何人都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小聪明式的去胡作非为,今天你有幸逃过一劫,明天你就可能小阴沟里翻船。还是清清白白地做人,老老实实地做事,做个堂堂正正的好人,对己对家庭对后待都有好处。
生活作风不好,在以前,那是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社会和单位的包容程度是越来越高了。
1,涉险过关。20多岁,荷尔蒙爆表,整天是万箭攒心、万蚁噬魂。我和一个女职工过往从密,那女人突然丢下老公孩子回了老家,于是他老公打到大学,一口咬定是我拐走了他老婆。学校对我进行了审查和盘问,没有确凿的证据,几天以后女人接连写来了两封信,学校领导勒令当面拆开,幸亏的确没有实质关系,写满错别字的信里,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学校于是在全校组织讨论。可以说是声名狼藉。最后的结果是取消资格。
我来自农村,差一点打回原形,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就叫活该。招惹有夫之妇、孩子的母亲干什么?没有吃到肉,惹了一身臊。
20年以后同学聚会,我万里迢迢参加了。我知道很尴尬,其实是想告诉老师同学,我幸存苟活于世。也是感谢学校没有斩尽杀绝。毕竟学生时代,学校如果发狠,可以像蚂蚁一样踩死我。
2,色狼多多。以后上班,见多了因为生活作风或者侵犯女性而身败名裂的同事。厉害的是文艺队队长,喝酒以后,月黑风高夜爬上了村妇的床,旁边睡着三个孩子,人家老公晚上回家后打都没有把他打醒。于是告发到单位,单位只能派七八个人把这个赤条条的宝贝抬回单位。处理结果是开除公职、劳教三年。
另外一个厉害的是一个长的又高又帅的同事,搞对象,因为颜值爆表,丈母娘和女朋友的两个妹妹都被她全部攻陷,一锅端。这也罢了,问题是他又想抛弃女朋友。于是准丈母娘带着三朵金花杀进我们单位。同事的下场是开除公职。
3,倏然心惊。如今我已经白发苍苍。回忆往事,感概万千。像我们这一代人,能够从QQ时代熬过来,真不容易。
人,作为一个整体,生命力极其顽强,而作为一个个体,生命力极其脆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就在一念之间,一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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