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做了不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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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事,都可以做”,这种说法对不对?

从理论上讲“法无禁止皆可为”,实际上也确可以这样做。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运行中,仅靠法律来维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大量的道德规范、纪律要求、习俗约定、规则执行、条例立标等等来共同维护。法,是社会运行规则的最高和最终体现者。

“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事都可以做”,这种说法是对的,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还不完整

——前提条件:第一,从事的是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开店、办厂,搞经贸流通,包括农业种植、养殖,等等。第二,到政府部门办理各种审批事项,也就是到政府办事。比如土地、规划、环保、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等等。

公交车上做了不该做的事,-第1张图片-星梦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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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之一: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还要遵守公序良俗,也就是社会秩序、社会风俗和社会道德。

法律,是告诉人们:什么事是禁止的,不可以做,如果做了有什么后果。但是,任何法律立法当时都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做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我们的生活中有了,而且还要遵守——公序良俗。

——不完整之二:完整的说法是三句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公交车上做了不该做的事,-第2张图片-星梦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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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指的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国家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

第二句针对的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对于政府而言,不仅要谨慎运用手中的每一份权利,更要尊重公民的每一份权利。

第三句针对的是公家公职人员的不作为行为。

公交车上做了不该做的事,-第3张图片-星梦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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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个人观点,这种想法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对个人讲礼义廉耻信,忠孝仁德,要宏扬中华传统美德这是好事,认同。

但企业呢?有的百姓报警(动不动没出台相关法律,我们不能管)难道企业就可以无视礼义廉耻信,无视中华传统美德。

最起码治安处罚法可以用吧!

这句话从法律意义上说,无疑是正确的,这是关于法制的一个常识性的知识。

但是,法律之外调整的还有道德,公序良俗等等等等。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总有不能函盖的空白的地方。但是,这个空白的地带,就由道德和公序良俗来制约与规范。但这只是在我们中国,最多可以延伸到中华文化圈。

但是在西方,基本上不存在这方面的情况。因为,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事情,触及到个人利益,他们就上法庭上见,讨个说法!而东方由人多,况且很多人无所是事,就很关心别人的事情,遇事好起个哄,主要就是人一闲事情就多起来了!所以我们常讲:人闲是非多,就是这个道理!

“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事,做了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说法的确是对的!不能把“都可以做”的后果省略了,有此事情做了良心上过不去,有此事情做了自毁前程,有此事情做了后果自负而自身却又无以承担这种重担,有些事情做了表面光鲜亮丽而自身却无以维持这份体面……还是别做!

你乘坐公交车时,经历过什么有趣、尴尬、难忘的事情吗?

有一次坐公交车,车上没几个人,路上也没几个人,到站了,站牌没人,司机师傅问有下车吗,问了两遍没人说话就没停,过站以后站在后门的小朋友(三四年级的样子)走到司机旁边,说他下车,司机问那我刚才问你怎么不说话,小朋友说;我 点 头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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