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先祖亡故后,只有姓氏,无名字,如何写墓碑名字?
我们那从右至左,先写右行皇X,ⅩX年生殁座山XⅩ内外兼XⅩ向吉度分金,中行为先妣(父家姓)母Ⅹ氏(母姓)老孺人之坟位,中行字十一,十三,十七字以合黄道吉数。左行母姓下落阳居不孝男xx承重孫x×曾孫xx等共祀左边行XX年XX月xX日具
中国有个成语我想你应该是听过的:如丧考妣。这里的考试之父亲,妣试之母亲,以我已故的奶奶来说如果没有名就应该是这样写的:故显妣张母郑氏老孺人之墓。新中国以后女性都有名了那么久应该是这样写的:故显妣张母郑淑芬老孺人之墓。(先说我并没亵渎我家先人的意思)
古代女性先祖亡故后,只有姓氏,无名字,如何写墓碑名字?
谢谢邀请。看标签这是一个历史问题,但主要涉及到农村,也以当做三农问题来解答一下吧。说起这个问题,便涉及到旧时农村的男尊女卑现象。在旧社会,人们的小名,分为乳名和学名,孩子一生下来,会起一个乳名,也叫小名,上学前一直称号这个名字。到了上学的年纪,便要按照姓氏辈份起一个学名,也叫大名,在上学和正式场合使用,将来也在谱书上使用。但是,过去农村重男轻女现象非常严重,农村女人是很少上学的,并且也都不在娘家的家族中上谱书,所以也就不需要这个学名了。
所以,我们知道旧社会很多农村妇女没有自己的名字,小时候随意起一个花呀叶呀的小名,有的甚至就按排行叫做大嫚二嫚三嫚或者大丫二丫大妞二妞之类。等到长大嫁入婆家后,女人便要从夫姓,在正式场合,便会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男姓,被称做某某氏,如姓的嫁给姓张的,便会被写做张李氏。
晏子曾经查阅1951年结束土改时农村颁发的土地房产证,那上面便有不少因为男人去世,土地房产登记在女人名下的,一律填为某某氏。其实这个称呼只是在填写证件或入谱时,但农村人互相称呼,是不会称为某某氏的,一般会被称做谁谁谁老婆,或谁谁家里的,而等有了孩子,便会按孩子的名字,被称为小什么妈妈。所以,在旧时,农村女姓,很少有自己的大名的。
那么,古代人们为先人立碑时,如何书写女人墓碑上的名字呢?其实这个很简单,道理和上谱书一样,自己的姓氏前加上男人的姓氏。因为农村都是男女合葬,不管一个男人几个老婆,都是要和男人安葬在一起的。但是有一点要讲明白,如果男人一生有两个老婆,并不是男人一边一个安葬,而是根据男左女右的基本法则,将第一个老婆葬在男人右边,第二个老婆葬在大老婆右边,如果老婆还多,则以此类推,一二三四往右排,可不能在男人旁边左右开已弓地排列哟!
书归正传,墓碑的书法,一般是仙逝显考妣这样排列,显考下面是男方姓氏,姓氏下加公讳某某,而女方是在男方姓氏右边(注意不是面对墓碑,是背对看),与“公”字对齐的地方写个“门”字,门字后加上女方姓氏,最后加上“太君”二字。还以张李氏为例,男方那边读起来是“仙逝显考张公讳某某”,女方那里读起来是全民“仙逝显妣张门李太君”,两边字数一般多,最后在两个竖行的中间加上“之墓”二字。如果这张公好几个老婆,还是和安葬一样,大老婆右边,依次写上“张门某太君”,写完为止。
至于太君,本来是封建时代官员母亲的封号,后来大户人家女性掌权者,也被尊称为太君,比如我们知道杨门女将里的佘太君。再后来,就被引入普通百姓家,做为人们对母亲的一种尊称了。
所以,如果姓李的女人嫁给姓张的男人,正式场合填写的是“张李氏”,墓碑上写的就是“张门李太君”。当然,太君也不是墓碑上唯一的对去世女人的尊称,在古代会根据女人不同的身份,在墓碑上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孺人、安人、宜人、恭人、令人、硕人、淑人、夫人等,都是对女人的一种尊称,可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书写。比如过去的官太太,一品二品称夫人,三品称淑人,四品称恭人,五品称宜人,六品称安人,七品八九品都可孺人。 要是因为子孙的功绩而封的,要前面加“太”字,比如下面这位墓主,就被称为太孺人。
标签: 死的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