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这句话必须从小说角度去分析其对错。因《狂人日记》是小说。小说在大小说家眼里,是要惊醒世人的说出自己的洞见,不是只信手拾来,骗骗眼晴的“吸眼球”。所以文笔,主题思想,构思角度都需用心血去构成存乎一心的运用之妙。
“桀纣”这两个字,我看了这个答题的评论区,有说:“鲁迅是名人,错也是对。”有说:“这话是小说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是个疯子,那有不说错话的?”这道答题大家争的就是“桀纣”这两个字。历史上,易牙杀了自己一岁(网文也有说四岁)的儿子是给齐恒公吃的,怎么又说桀纣吃人肉呢?
觉得这两种争论忽略了一个问题。
桀纣:桀和纣,相传都是暴君,桀纣后泛指暴君。
我想鲁迅先生取的就是这种“泛指”。那么这句话的含意就是:不分今古,也不分桀纣还是齐怀公,凡暴君都是鱼肉百姓的,都是连一岁孩子也不放过。
这里鲁迅不是不懂历史,而是借用狂人的口说出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自己想说的话。这样的手法在小说中是允许的,也就是疯子说疯话,笨人说笨话。不但符合刻划人物的艺术手法,还更深层次地突出了,暴君吃人肉的凶残丑陋的嘴脸。在历史上齐恒公是个治国
有方的国君。齐恒公是春秋时期的五霸之首,在他的领导下,齐国由一个海湾的蛮夷之地成为春秋各国中最富强的国家。但就是这样一位功盖天下的诸侯霸主,竟会荒唐到吃人肉。
齐恒公还是公子的时侯,就和他的姐妹们乱伦私通,后来成为齐国国君后,有儿子的人如夫人就有六人,那些儿子没地位或儿子没地位的美人就不知多少。历史上荒唐的国君不少,但荒唐到吃人肉却是少之又少。但齐恒公就是一位。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这样一位好色丶乱伦又吃人肉的齐恒公,沒被后人树立反面人物,反而成为文人丶英雄和枭雄所崇拜的偶象呢?
我想,鲁迅先生当想到吃人肉这个典故时,当然也会想到这个值得质疑的问题。你想,人家齐恒公功盖天下,人家是枭雄或大英雄们如此祟拜的偶象,你指出他吃人肉的荒唐事,这不明摆着是鸡蛋碰石头吗?鲁迅才不会那么去直碰,而且他有他的碰一下的方法:1,反正说桀纣吃人肉是小说人物,一个疯子,胡言论语,不足为怪。错也是疯子的错,不是他鲁迅的错。二,他这样一将错就错地运起笔来,起到的艺术效果显然是即能使吃瓜大众心理上能接受,又点出了齐恒公这粪所谓的大英雄形象,其实是极其荒唐的。他鲁迅先生何乐而不为呢?
要知道《狂人日记》是小说,是狂人的日记,而不是鲁迅的书信或鲁迅的日记。应该知道,鲁迅写小说或杂文目的不是为了刺激眼球,那时还没有互联网,也无须在博眼球求解压方面动心思,因文艺是上层建筑,所以作为文者,必须把立点丶核心的价值,放在自己的“恨其不悟”的惊醒上,(鲁迅写好多文章都有这种“恨之不悟”想用呐喊喊醒世人的爱国情怀,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他何要控制自己妙用呢?《狂人日记》的结尾句是“救救孩子”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和鲁迅先生写这部小说的动机。
鲁迅先生当然知道典故的出处,不会写错的。鲁迅先生是借疯子口说’齐桓公是桀纣一样的暴君’。而齐桓公在中国古代君王中,算不上一个坏人。
易牙献子让齐桓公食用,以此献媚;齐桓公心安理得吃人肉,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真实的罪恶写照。也是鲁迅先生的’呐喊’、警世。
易牙是春秋时期的人,桀纣是夏商时期的人,易牙当然不可能将自己的儿子给他们吃。但是鲁迅先生是文学大家,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个基本的文学常识,也不会犯这样一个低级错误。就像《红楼梦》中焦大出场时对别人破口大骂“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也只是曹雪芹为了表现焦大的醉酒状态,有意而为之。同样,鲁迅先生故意写错也是为了体现出《狂人日记》的主旨。
这一篇段在书中记载如下:
而易牙蒸子这个典故出自《管子》:易牙是春秋时期齐国人,因善于调味而侍奉齐桓公的饮食。齐桓公对他说自己还没有吃过蒸婴儿,易牙听了之后就把自己的大儿子蒸了,给齐桓公吃。
易牙春秋时期的,桀纣是夏商时期,他们三个自然八竿子打不着关系。鲁迅先生之所以这样写,目的有两个:
①:体现出狂人的癫狂状态
《狂人日记》是狂人所写,在小说的开头就这样描写道:
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所以鲁迅先生这样写是为了从侧面衬托出狂人的“狂”,与小说开头相呼应。
②:借蒸子表现主旨
《狂人日记》中满篇都是吃人的言语, 在这里的吃人不仅仅是指封建礼教的吃人,还有真实的吃人。
谢谢邀请!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这不是写错与不错的问题,要先看看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标题中说的是日记,实际体裁是小说,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白话小说。这篇小说,作者是借狂人之口,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封建礼教的本质是什么,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吃人”,在我国历史上,吃人的暴君,夏桀和商纣那是能数得上的,鲁迅先生肯定知道。所谓狂人,就是狂妄的人,精神失常、说话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人,把齐桓公说成桀纣,有什么不可,这是作者故意这样组织语言,一是既能体现狂人的性格特点,二是能警醒读者深思,联系前后情节,看出狂人原来不狂,而是一个反抗封建统治的斗士,这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
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名厨,多方讨齐桓公的信任。一次齐桓公说,什么美味都尝过了,唯独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就把自己四岁的儿子杀了,蒸熟给齐桓公吃,齐桓公一吃,太好吃了,就问易牙这是什么肉?易牙说是他儿子的肉,从那以后,齐桓公对易牙格外好。管仲说,能杀自己的儿子的人,都是心肠狠毒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要,管仲说了几次,桓公才把易牙赶走。换了厨师,齐桓公不理想,后来齐桓公还是把易牙找来,继续做他的厨师。夏桀和商纣是两个有名的亡国暴君,齐桓公算得上明君,本来是联系不上的,作者故意借狂人之口,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可以把作者强烈反封建精神,有力地表达出来。所以说不必考虑对错的问题!鲁迅先生这样写,更能有利于中心思想的表达。如果把桀纣换成齐桓公,对突出中心思想力度不够。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部文学作品。鲁迅在这里不仅没有写错,反而是他的高明之处。
《狂人日记》采取了模仿日记的形式,关于易牙把儿子给桀纣吃的原话如下: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
整个风格就是要用寥寥数笔把想要表达的意思勾勒出来。这种写法难度很大!
日记在大多情况下是给自己看的,有些语句就可以简单再简单,有些事情也可以拿个典故记下即可。反正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易牙烹子”是个典故,鲁迅当然是懂得的。鲁迅写的《狂人日记》不是自己写的日记,而是一种文学作品,是要给别人看的。那么就需要别人能看懂他的意思。大多数人不是那么熟知典故的!
即便有人知道齐桓公,也大多是那些春秋五霸之类的大场面。齐桓公吃过易牙的儿子,很多人还真得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如果多费笔墨详细介绍下这件事儿,就会影响到整体的行文节奏,势必会减弱文章的感染力!
而桀纣这两个人,却是世人皆知的,都是残忍暴虐的象征。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知不知道易牙是谁?这不重要!至于是不是桀纣吃了易牙的儿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暴君“吃人”了!
“桀纣”这两个字,就是画龙之后的点睛之笔。有了“桀纣”俩儿字,神立刻就出来了!
标签: 鲁迅 狂人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