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结束的那个学期作为一学年的开始,可不可行?
我国以九月作为一学年的开始,有一部分是历史原因,有属于久而久之约定俗成;另外秋天秋高气爽,暑气刚去,加上秋天硕果累累的美好寓意。种种因素造就了目前的形势。但草率的调整学年时间却不可行,所谓牵一发动全身。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系统和课程、学习年限的规定已成体系。变动入学时期,整个系统将面临“大洗牌”。
简单来说,我们来看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高考”目前我国高考时间在6月7日-6月8日,(今年例外,因疫情影响延迟1个月),假如3月份为学年开始,那么高考应该在11或12月进行,原本在12月进行的研究生考试时间也将更换。如同蝴蝶效应一般,时间轴上的许多安排全部需要打乱重新来。
其次,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目前各地学校普遍执行的是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则要等到下一年才可。也就是说,把满6周岁作为小学入学的法定年龄。 如果学年开始时间变化,《义务教育法》也需跟着修改,打乱一大波学龄幼儿以及家长。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定要做调整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要大量的研究,出台各项政策等。如果想趁着疫情期间就调整,显然,不太现实。
这个不太可行,不能因为一次偶然的疫情就改变几十年的学期学年的时间规律。之所以9月做为一学年的开始必然有其成因和客观规律,违背了这一规律会造成一系列的必然联系和问题出现,这不是简单的寒假结束做为一学年结束的时间问题,牵扯到方方面面。所以这种做法不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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