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虽然在法律上有规定,两岁以下原则上归母亲,两岁到八岁原则上谁综合条件好跟谁,8岁以上按照孩子的意愿。
但是,现实是复杂的,法律做的规定从根本上是为了保护小孩的利益。所以,在现实中,任何对小孩最有利的判决方式都应该提倡。
客观来说,父母离婚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对孩子来说,父母就是他的天地,父母离异了无异于天崩地裂。所以说,如果可以避免离婚就尽量不要离。但是,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夫妻俩闹到离婚的地步肯定有不得不离的理由。此时,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再强行在一块儿而无法给孩子温馨的家庭环境,那和平理智地离婚再把孩子的抚养权安排好,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回归正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我觉得有一个根本的原则,那就是最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的原则。比如,夫妻两个一人想要抚养一个不想抚养,那么孩子归有抚养能力并且想要抚养的一方;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归综合条件更好的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另外一方有权利随时探望小孩;双方都不想抚养的,先由有关部门调节,离婚后由相关部门客观评估指定抚养方,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必须要考虑。那就是在划分小孩抚养权时,要考虑父母离婚时有无明显过错方,对于那种组建新家庭时明显对小孩的抚养不利的,在小孩抚养权划分时必须考虑。
总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孩子的父母能给他提供一个无忧无虑健康成长的环境,希望孩子永远不要在是跟爸爸还是妈妈生活的问题中做选择。
关于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由法官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来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官肯定全权支持。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只能由法官来裁决。法官会以利于孩子成长为主,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哺乳期及两岁以下的婴儿应判给女方抚养。离婚后因父母双方明显出现生活优劣,孩子应由生活优势一方抚养。另外孩子大了应征求孩子自己选择权 。
离婚时,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基本上孩子成了双方争夺抚养权的焦点。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在财产分割上以会偏重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先申诉要求离婚的,同时附带要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答辩上同意离婚,但必须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通过法官劝说无效时,只能让原告放弃孩子抚养权才能结案。否则此案无法了结。
谢邀!
我觉得这个问题会很棘手,看夫妻俩谁强势,老实的一方是不容易争到抚养权的。
这个问题在台面上还真没什么死杠杠,你经济再好,反正熊得争不过龙的,若妇女不放弃抚养权都会被妇女争走的,在家庭中妇女还是很强势的,若跟男人过够了她可以找理由离婚,再攀高枝,现在社会女人太不稳定,这山望着那山高,过烦了是很容易跳槽的。
所以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妇女稳定了,家庭就稳定,若妇女不稳定家庭就得遭秧。
所以家庭妇女是主要因素,若妇女争孩子的扶养权,男人就会被动,若女人把孩子撂了,跟别的男人跑了,对孩子不管不问,那你这男人就要带孩子,就要遭一辈子罪,再不容易成家,直把孩子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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