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英法联军打进北京后,烧的是圆明园,而不是紫禁城?
因为他们的目的仅是在贸易上打开中国的市场,利用战争的威慑力达到他们贸易上的利益最大化。并不是想灭掉满清统治。而摧毁紫禁城=摧毁一个国家,是会激起民族矛盾的最大化的。激怒一个巨大的民族,凭他们的那点兵力甚至是国力都是做不到的。只会适得其反。日本侵华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日本的目的仅是霸占东北,那现在的东北还是不是还能姓“华”还真是不好说!
其他的我不想多说,但是小编请你考虑全面些,这样提问是不是会引起很多歧义和争执!容易理解为你的观点是当年联军毁了圆明园,还应该烧了紫荆城。以史为检我们应该奋发图强自强不息。头条号里,我们也应该提倡正能量,引人向善,发出的文章自己多多揣摩,这只是建议。
烧圆明园只是为了抢掠财宝,消灭证据才放的火。八国联军的最终目的,不是占领中国。而是利用这次战争,教训不听话的慈禧,以此来获得在中国最大的利益。列强不在乎在中国谁当权,慈禧不听话那还可以选择光绪帝。所以故宫是留给皇帝居住的,不能过了头。否则引起当权者全力抵抗,这与列强的殖民利益不符。
列强也不希望出现一个没有皇帝,四分五裂的战乱中国。因为当时条件不成熟,一个统一的懦弱政府,是最好的选择。所以说,战争就是为了进一步谈判。被打疼打怕了的慈禧,最终签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害了中国几十年。
19世纪中期,西方已经进入了近代社会。相对英国而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让物权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法国虽然再一次进入君主时代,但因为欧洲大革命的影响,他们对私产、公产的理解并不弱于英国。
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的两大列强,之所以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的贸易市场。
联军攻打北京城,是因为英法两国对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的不满足,他们希望通过换约得到更大的利益,但此举遭到了咸丰帝的强烈反对。
而且在英法联军发动侵略战争期间,清政府杀掉了当时滞留在北京城谈判的使者,这让英法联军感觉到了不友好。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军事打击才能威慑清政府,但同时又不能彻底激怒清政府,毕竟在此之前联军在塘沽口被打败过。
在两国的侵略者眼里,紫禁城属于清王朝的政府所在地,是一个国家办公的地方。而圆明园属于皇家园林,在侵略者眼里这是皇帝的私产。
在物权法的思维下,侵略者认为烧了紫禁城不一定让皇帝心疼,但烧了圆明园一定会让皇帝长记性!
再者,英法联军毕竟是深入中国境内,他们也害怕被清政府来一个包饺子。所以侵略者在掠夺了圆明园的财宝后根本不敢再去紫禁城,怕因为自己的逗留惹怒了清王朝而引发报复。
加上恭亲王奕䜣坐镇京城,力主和英法联军进行谈判。在西方列强的眼里,既然谈判了,那就暂停军事行动,一切看谈判的结果。
结果当然让英法联军满意,《北京条约》的签订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侵略者们自然也就放弃了紫禁城,开始了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并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军!
圆明园被毁是我们民族史上的一大耻辱,勿忘国耻,勿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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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英国代表额尔金的说法,烧毁圆明园,是对清廷虐待英国外交人员的报复,如其所说,“若单要求赔款,在这种扰乱的情形中,中国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笔款项。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坏和约的人们,一些可怜的属员,也许要呈献出来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国政府大约不能答应,更决不能实行。只有毁坏圆明园,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这种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欧阳采薇译《西书中关于圆明园的纪事》)同时,他也希望通过焚烧圆明园,迫使清廷接受和议。
法军统帅蒙托邦表示反对,他认为,圆明园不过是“清帝行幸之离宫”,此处“并未设防备御,亦非敌战之区也;焚而毁之,实系无益之报复。”建议毁掉“北京城内之宫殿”(即紫禁城),“其印象之深,比之仅焚毁一游幸行乐之离宫别馆当远过之”。(蒙托邦《蒙托邦征战中国回忆录》)
法国人说的有道理,要是出于惩戒目的,当然是毁掉紫禁城最好,只是这样一来,很可能要咸丰帝和清廷放弃和议,同联军作战到底;或者导致清廷倒台,中国陷入内乱,让太平军渔翁得利,进而损害英法在华利益。因此,英、法两国政府都有明确训令,联军的作战目的不是推翻清政府,不能使用过激的手段。
这样来看,焚烧当时北京郊外的圆明园,成了唯一选择,既能起到惩戒清廷的作用,迫使咸丰帝考虑求和,又不会过于打击清廷,使中国陷入动乱。当时英法联军也做了另外的打算,如果清廷依旧拒绝和议,那么也不排除毁坏紫禁城,以给清廷更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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