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明天要上班了,现在公司又说等通知,急人啊该怎么办?
不让上班是好事啊!说明你们单位对员工的生命安全重视。我女儿已经在家远程办公一周了。公司前两天只是让大家上报一下出行方式。现在还没有任何关于明天上班的具体事宜。希望今天晚上能有再次延迟上班的好消息,如果明天必须要上班的话,我女儿准备继续休年假,年假不够就请假休息。这种时候还是生命安全大于赚钱。
您好,目前这种情况我们都应该配合,虽然您内心很着急,当然一切的急都是有原因的,就如我,过来回家并不知道有这个病情,然后就回老家看爷爷奶奶,没想到今天过后电视新闻抖音到处都在穿冠状病毒,当时有些恐惧,在回来的路上我有没有被感染,现在已经在老家山里面呆了18天了,目前没事,值得庆幸,但接下来的烦恼又来了,这样一直呆下去不是个办法,因为没有了收入,钱的贷款还要还,等等问题,也打算走,可是,村里面的公路已经被障碍物阻断了,再急也只能心急了,既然行动不了,改变不了,我们就只能改变自己的心态,心态改变了也就不那么急了,仔细想想,现在全国人民都在为疫情做出贡献,什么是贡献,配合其实也是一种吧?虽然我们没有捐物质等,当然了在全国人当中比我们压力大的人还有很多,但目前是祖国母亲有压力了,我们这点又算个什么?[祈祷][祈祷][祈祷]希望能调整好心态
说说我的吧!我是开店面做小生意的,原定店面物业通知贴在店门口9号开始可以营业,今天过去开门不到1小时,被居委会的人过来要求关门停业,我也配合关门停业,但是他们说话很难听,意思说这个时候开什么门,我的员工直接让她看一下贴在我们门口的开业通知纸条!我想说配合疫情我能理解,但是注意说话口气,居委会和物业没有沟通好怪我们干嘛。再说了,我们配合停业房租,工资都是我个人在承担,我有说什么吗。弄的我们像犯人一样被说。真的无语。
今天是2月10号,疫情依然非常紧张,这个时候公司根据大家情况,推迟复工,是比较明智的。
我们退一步讲,现在的大势就是这样,你到了工作单位也需要先进行自我隔离14天,在这14天里,如果上下形势一片大好,也就相当于你在家可以解除隔离。
所以兄弟别急,稳住。
你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幸运的,毕竟没有让你白跑一趟,前两天我有一个朋友硬性的被企业拉过去上班。而且是不去就开除的那种。
他去了之后。只上了一天班,当地政府就开始通知外来人员全部自我隔离14天,这样苦不苦?
因为他们费劲巴力的去上班了,因为隔离的这十几天还是没有工资,如果有这个天数,还不如在家陪陪父母,陪陪老婆孩子呢。
原来大家都希望春节的延长,但是因为疫情延长了假期之后,很多人开始焦躁不安。
我明白,这种着急是希望一天赶快结束,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也希望能够上班,获得薪金,用来生活所需。
可疫情已经过来,这样的局面之下,我们更应该稳住自己的心态,不要随意走动给他人添乱,相信一切都会过去,明天会更好。
如果你有房贷车贷还有一些贷款需要还,恰巧没有流动的资金,那自己也可以适时向周围要好的亲戚朋友借一下钱。
原本明天要上班了,公司要求等通知。
各地区都有相关规定,各企业都要做好应对型防护措施,目前面临的酒精,84,口罩都不具备,各个餐厅都关闭,吃饭都是一系列问题,来回的公交地铁都要必须保护好自己。各个地区都是规定到了租地能不能顺利入住,这要提前和房东联系,别贸然反程,否则住酒店这是必须的,就算到了租地还要自我隔离14天,否则没有出入证。
提前和公司领导说明情况。
同样的问题是,疫情还没得到转折,按各地区的规定走,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配合。可以相互关注,评论,点赞🙏
公司对员工工作岗位调整,是否需要先通知?
我朋友老张,因为不同意公司对他的调岗,申请了劳动仲裁,最后公司赔了他100000块钱。所以公司要岗位调整,不能仅仅是通知员工,更要经得员工的同意。公司要对员工调岗,合法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以及调岗存在什么风险。下面我来为大家讲讲。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以及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我们的《劳动合同》都要注明我们的岗位或工作内容,如果公司要调整我们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才能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这意味着公司单方面通知员工调岗,是违法行为。不管是提前通知,还是临时通知,其实都是违法的。
所以如果公司计划对员工进行调岗,需要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样的,员工想要调岗,也需要找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不管是公司,还是员工,都不能单方面独自调整岗位。
公司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必须要进行提前通知。
公司无论因何原因,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必须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且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并于调岗位通知书面签字后方才有效。倘若因各种原因,劳动者不愿调整岗位,也不愿在调岗通知上签字,公司若因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单位申请仲裁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2倍补偿金)。有时,公司会以各种理由刁难员工,如不安排工作等,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条款主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调岗,新调岗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保持工资待遇不降低,这种调岗是有效的,但也必须提前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大可不必与公司闹僵,否则,劳动者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一句话,无论公司以何种原因调整劳动者岗位,也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必须要进行提前通知劳动者。
总之一句话,无论公司以何种原因调整劳动者岗位,也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必须要进行提前通知劳动者。这是公司的义务,也是动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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