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的公示已经发出了,是不是提拔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答案是否定的!
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一个叫仇和的“名人”还有关。
据说:1997年,时任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兼沭阳县委书记的仇和在沭阳县推行干部任命前,做出的一项大胆改革举措,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长篇批示。后来,干部公示制已被写进《干部任免条例》,在全国推广。
什么是任职前公示制?
就是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晋升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
有什么作用?
任职前公示制可以使任免机关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也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具体有哪些做法?
一是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发布公告。
当然不是,公示的出发点就是防止带病提拔,预防腐败。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反映问题属实,尤其是实名举报,纪检机关必须要查实的。真正的提拔是红头任命文件下来之后才算板上钉钉了。
晋升是晋升,提拔是提拔,晋升依据的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提拔依据的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晋升一般是先公示后上会审批,提拔一般是先上会决定后公示。所以程序都说错了,哪有什么板上钉钉的事情!!!
当然不是。因为你不知道意外和提拔文件哪个更早到来。我们县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姓马,在上届县乡换届的时候,已经是7进5公示了,只要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没出问题,那他就是妥妥的副县长了。可是,对于他来说,是意外比任命文件来的更快。
那年换届,市里要求县里先从符合条件的正科级领导中,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7个副处级领导提拔人选。有投票资格的领导是全县实职的正科级、处级领导干部。
马书记不但进入了7人名单,市委考核组经过谈话等环节后,还进入了最后的5人拟公示提拔的最终名单。公示在市、县两级的报刑、电视上进行。
结果,马书记落选了,市委下发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文件里,没有他的名字。随后,他被调到县委办,当副主任,来个过度期。过了7个月,他才调到县环保局当局长。
他为什么会落选呢?原因就是大家都能猜到的,有人在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他被人匿名举报了。
举报什么内容呢?其实很简单,说他在一次县里组织的,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国家重点大学,举办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期间,有一个晚上没在宿舍住。就是这么个事。
市纪委接到举报后,很重视。3个应对措施,一是停止他的提拔;二是调离岗位;三是调查举报内容是否属实。
经过多方调查。结果是,马书记承认培训期间有一个晚上确实没有回宿舍住。原因是,他那晚受一个在抗州创业的大学同学的邀请,在外面吃饭喝酒,结果喝大了,同学就安排他住了酒店。这些,通过联系他同学问询,以及酒店的入住记录,都是可查的,可信的。
可是,既然事情已经明白了,他后来为什么只是调整到县环保局当局长,而不是等待有副处级领导干部位置空的时候,提拔他呢?
因为,虽然他没有违纪违法,但是他违反了培训纪律。因为那天晚上他的夜不归宿,没有请假报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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