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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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停车位总是被外来车辆占用,有什么合法的办法可以解决?

小区公共停车位,从所属权来看,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小区停车位总被外来车辆占用,说明物业管理有失职嫌疑。

建议您向物业处投诉,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将这个问题反馈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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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做法,就是停车收费,业主可以免费或者优惠,或者每户只允许一张停车卡。

不过,按照现在的汽车保有量与车位比例,停车问题将会一直是难题。

1.业委会是代表业主权益的组织,则反映给业委会,由它来协调物管企业,改善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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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委会不是业主权益的代表组织,首先联名罢免业委会权力,重选业委会,然后按第一条处理!

有此两条,循环往复,我想一定能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应该属于小区物业管理,由小区的业主共享。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本身小区的车位就不够用,再加上外来车占用,也由此引发了很多的矛盾。具体合理的解决办法,我认为首先有条件的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杜绝外来车辆的驶入。对小区的道路进行车辆停放统一划线,引导车辆的有序停放。小区业主的车辆一车一卡,有偿使用规划的车位。同时实行电子智能门禁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出入小区的车辆。对于临时占用小区停车位的外来车辆,在保障不影响本小区车辆停放的基础上,可以按时间长短收取一定的费用,减少外来车辆的占用时间。从而保障本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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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地面以上属于业主的规定,小区有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到位申请固定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划定固定车位同时也要划定部分临时停车位以便外来访客有临时停车位发表使用,如果在划定了车位的情况下随意乱停乱放,物业服务人员有义务告知和阻止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也就是当你的固定车位被随意侵占可以向物业管理人员投诉进行清理,以达到有序管理目的。

这是强人所难的问题,我是农村人,却问我城里的问题。我这样认为,不管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就是凡是公共场所,都允许外人暂停,暂住。没有相应的规定,任何人也阻挡不了。城市的小区,是一个完整的集体组织,小区有物业,物业又是专门服务于小区业主的机构。业主们有所诉求,物业就应该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划定公共停车场,也必须得有固定的私人车位。使不能及时占到公共车场的业主,能随时停到自己的私家车位上。有时候,钱还是万能的。钱能解决的问题,又何必与他们计较短长。这样物业增加了收入,又解决了个人停车难的问题。

住的是老小区,车都停在地面,以后会被赶出去吗?

我们这里的老区不小,分了好几片。过去,物业管理归企业管,后来企业集团成立物管总公司便将各企业的管理权收回统一归集团物业管理。这里,每个老区都有多个出入口。以前车辆自由出入停泊不收费。后来,物业公司开始在每个路口设置杖杆拦车,每车一杆,每次进入收费4元。随着车辆不断增多,车位越来越紧张 ,物业公司采取划定车位按年收费的办法,又将杖杆改为电子认別系统抬杆放行。只要在物业公司备案私車牌号等手续,出入小区则无碍。那么,临时出入未备案的車辆则由门卫收费放行,听说进入小区在半小时之内並不占用他人车位的情况下,每车收5元临停费。有了这套管理办法,以往那种“人情”出入小区的现象极少发生,管理秩序好转,门卫吵架的事也少见了。

从提问详介中看到你心中对小区管理有烦恼,这种情况与小区管理水平管理质量有关。小区管理不完善的地方,业主可以反映提意见,还可以向辖区社区反映,及早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对大家都有好处。

从小处说,停车应该留通道,利己利人,这是基本的道德。低素质者就不该进城住,任性代价由守纪者承担。从大处说,“要相信党跟党走”,指挥党员执行先锋模范的以群众利益为先为重规定,巡查纠正,尤其该区人大代表的电话应公示,由其总协调,不能占坑得利不作为。

物业不让小区租户的汽车进小区怎么办?

大前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使用,所以物业公司不能按着车位不给业主使用。

1、理解车位使用的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引自“《物权法》第二编 第六章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2、分析租户的“业主身份”

租赁人租赁产权人不动产后,合法取得不动产的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人,在面对物业费支付的时候,国家法律规定,租赁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约定双方的缴费义务,一般都是租赁人缴纳,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说,租户一样应得到“业主身份”的认可,在《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中,“物业使用人”承担着很多业主的义务,租户是物业使用人的一类,应视同为业主身份。

既然在收取物业费、履行物业义务的时候,物业公司将租户视为业主,那同样,租户应得到相应的权利。

3、特殊情况:“人防车位”

小区地下车位有一种形式为“人防车位”,国家规定是谁建设谁受益,那开发商基本上就是意义上的产权单位,基本上开发商会将此类车位委托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物业公司则有了很大的裁量权,车位的形式一般是可租可售,如果这样的车位,物业公司出于经营考虑,会在协议上对租赁、购买车位的业主身份进行限制,因为物业也在租售车位,不存在违反“优先业主使用”的规定,所以这需要和物业协商,但一般物业公司出于客户口碑,不会太为难人,除非之间有什么不愉快的过往。

我们小区就很合理,业主可以有固定车位,写着车牌号,租户进来找不固定的车位,车满了就不给进了,还有的小区业主没车位停还非得进小区,你乱停把别人车堵里面,物业不给进就怪物业,你有权利,难道别的业主就没吗?

个人认为:小区有业委会的可以找业委会给物业协商解决,没有业委会的可以找居委会、我们这房管部门有一个物业处专门管理各物业单位,极端做法就是报警了。其实业主与物业之间一直矛盾重重,尤其是现在随着私人车辆的增加,小区停车以及收费一直是一个大问题,期待相关政策的完善。

有的小区停车紧张,一个萝卜一个坑,没车位的放进来,要么就是停别人的车位,要么直接乱停堵了别人的车,这种小区没车位的就不应该放进去,想租车位和业主租一个,去中介问问,基本都有

这个原因,在于小区共用性质车位紧张所致。

物业不让小区租户的汽车进小区,怎么办

这个真不好办。法律有规定,小区的车位应尽量满足业主需求,不是先满足租客需求。租客的权利不能与业主相比。你这种情况出现,一定是小区可出租车位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僧多粥少。业主向物业反映后,物业采取管控措施之一,就是不向租客出租小区公共车位,当然也有高价的措施。

这个不租予租客情况在一般小区很正常。2015年以前的商品住宅在小区,车位配比都偏低,随着私家车拥有率越来越高,小区出现车位矛盾成了一个普遍现象。

在这些小区,每一两年进行一次公共车位的使用权抽签,制定相应的规则:业主名下的车辆(或者业主常住直系亲属)、业主单位配车(单位证明),方有资格参与抽签,租客免开尊口。

这个做法合理合法,对于像你这样的过客,与广业主相比,谁轻谁重,这不用说。讲白了,物业公司宁愿得罪你也不会得罪其他业主

你的房东在这件事上也不会多出力,呵呵,反正房租到手了,你租不租到车位、怎么停车?与他关系不大。 那你怎么办呢?笔者的建议如下:

1、出高价在小区里面租一个产权车位。

2、维持现状,待合同到期前,赶紧找一个有出租车位的房子

这就得到一个教训,租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车位的事情,特别是车位的属性!

有的小区车位多的话,管控不严,租客也是可以租到的。更多的小区业主都租不到车位,更别说租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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