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普通话有什么等级要求?
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级别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其他科目教师,普通话级别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哪几种?对应的岗位级别是几级?
中小学教师(包括中专)职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四个等级。 小学还有一个特级教师,相当于中学高级教师
一、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一、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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