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离职证明协商一致可以吗?这样能拿到赔偿吗?
离职证明是单位开的你怕啥。这种情况最好解决,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转身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违法开具离职证明,给你造成经济损失。
单位打死也拿不出和你签的解除协议,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解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向你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打死不承认,你就申请劳动仲裁吧,最后还是一个结果。证据这块你不用单位,非法解除,举证责任在用工单位。
我是不太懂。。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三个选项,你选择的是哪个。另外如果是协商解除,双方之间应该有个协议以及关于补偿的方案。
这些都没有,你可以直接去仲裁,以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补偿金。
1-整理好工作上班的证据以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何时解除的,以何种方式
公司一般都会这样操作,离职证明写协商一致其实对个人还是有好处的,否则写被辞退,新公司看到这样的离职证明,估计会怀疑你的能力吧。
不管是被辞退或自己辞职,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既然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要核实公司是否将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写到离职协议中了,如果写上去了,就可以签字,否则就不能签字。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公司强迫辞退员工,根本就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在离职证明中却标注“协商一致”,这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一种相互矛盾的结果,违背了员工的初衷。如果你已经签字确认,那也是拿不到经济赔偿的。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经济赔偿。
公司也深知这一点,才要求在离职证明中标注“协商一致”,其目的就是想逃避给员工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
维权是需要证据的。
如果你已经在离职证明中签字确认,认可了是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那就不能主张经济赔偿了。
因为,白纸黑字、你的签名在那。签字就意味着认可、接受。你能拿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吗?你能证明你是被公司胁迫签字确认的吗?事实上,员工是很难掌握公司一手违法证据的;没有证据来证明公司是违法的,即便是投诉、仲裁也没有意义。
既然已经签字确认了,也只能是违心接受,降低期望值,放弃对公司经济赔偿的要求,争取能得到经济补偿是比较现实的。
公司发起的协商一致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是,既然是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正常的离职程序应该是先确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然后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人手一份。然后再去办理离职手续。
拿到协议后,如果单位违反协议约定,也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什么协议都没有,只有一份解除证明,主张经济补偿金,就需要一番周折。
假如单位不认可经济补偿金的事情,这需要各自举证。
单位需要举证,你的离职属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你需要举证当时的离职情形属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然后结合离职证明 ,结合证据来确定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仅仅凭借一张离职证明很难确定应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其他证据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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