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论文,司法公正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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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自杀去世,只因导师刁难不同意送审?真相是什么?

导师刁难学生,学生宁愿死也不去学校告发,也不给家长说,也是太幼稚了。这样的导师还配做导师吗,教育部为什么不重视起来。从前俩年到现在有好几个研究生和博士生,都自杀了,为什么还不引起重视。所以中国留不住人才,有导师压着哪。

听到中国传媒大学2017级动画艺术学研究生黄静怡同学在家不幸坠楼身亡,估计大部分人都跟我有一样的感受,太可惜了。一个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处在最美好的年纪,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就这样消失了。虽说现在还没有最终结论,我们不好做过多的猜测,但对于导师的一些行为还是有些不理解,也觉得黄静怡同学的抗压能力太弱了。

1、因与导师不和,结果连开题报告导师也不签字,最后是找的其他老师才顺利开题。我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的导师对自己的弟子开题报告不签字?但为什么其他老师宁愿得罪这个导师而签字呢?是因为这个课题本身有价值还是因为看不惯薛姓导师的所作所为呢?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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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静怡同学的论文始终无法过薛姓导师关。我不明白,一个导师平时难道对自己的弟子不闻不问的吗?论文完成后,希望导师给予相关的修改意见,不知是不是导师对黄同学怀恨在心,恶意刁难?后黄同学几经修改,导师还不给通过。我不知道是黄同学的论文真的质量太差,还是导师故意刁难,反正没有导师的签字,黄同学的论文就没法过关。

3、薛姓导师对黄同学论文不签字是导致其跳楼的重要原因。一个学生,在对导师苦苦哀求的情况下,导师反而把弟子拉黑,导致学生精神崩溃,最后走向绝路。即使导师觉得学生论文不合格,也应该多给予指导,多给予安慰。但这个导师做了什么?就在家长表示只要导师签字,就是论文不过关自行负责,导师也不愿签字,给人的感觉导师有故意刁难之嫌。基于此,导师应该有一定责任的。

1、导师的权力是不是太大?由于论文没有导师签字,即使有其他老师签字,也不能盲审通过,没有盲审通过,又怎么能完成论文答辩,怎么能毕业?因此可以说导师可以主宰了研究生是否正常毕业。要知道,有些研究生家庭条件不好,想尽快毕业工作,推迟毕业,其压力可想而知。其实我觉得,只要是盲审,如果大家都认可的论文,没有导师签字有其他老师签字难道不可以吗?正因为导师权力太大,导致了很多导师对弟子的欺压,弟子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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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走了,这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站在家长的角度我们能够深深地同感失去孩子的痛苦,家长对学校对导师有抱怨和指责,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作为旁观者,并不了解细节,可能有很多的原因导致这样一个不幸的结果,大家也不要轻易地指责孩子太脆弱,现在孩子们面临的压力确实越来越大了。

作为大学老师,这样的消息对我们的冲击是很大的,我每年大约有六个左右的专硕要毕业,作为学校和导师,大家都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孩子们顺利毕业,并且帮助他们找到工作。但同时目前对学生毕论文的学术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即便学生通过答辩,很多年之后,如果在教育部定期不定期的各种评估中发现你的学生论文不合要求,或者有其他学术同行指出论文的严重问题,导师都是有可能丧失身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做导师也是特别纠结的。需要在考虑学生顺利毕业就业和严格学术要求之间寻求平衡。学生的论文如果达不到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导师一定会选择否定。

我今年就有一个学生,我同意送审了,但是评阅老师中有一个给了否定性的意见,有可能要延迟答辩和毕业。我这个导师也每天为学生的情绪波动而惶惶不安,说实话,现在当老师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社会面对老师的要求太高了,你既要道德高尚,又要学术严谨,又要关心学生,这是要求当然都是应该的,但你总有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有时也会有一些孩子,或学习态度或学习能力真的达不到要求,也不是你完全能够控制可以教的,你可能真的需要付出很多的心力去确保一个最低的可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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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幸的意外,希望当事的双方以及所有的围观者都以更平和的心态对待吧!

5月1日,26岁的中传研究生黄静怡在家中坠楼身亡,将青春永远停留在了26岁。由于她正值毕业季,其父母反映,是因为导师刁难,不同意其论文送审,可能导致其延期毕业。为此,学校也启动了核查工作。

不过,从目前网上的信息来看,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导师在毕业问题上刁难学生。现在各大学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都提高了,每年很多研究生退学,因为论文延期半年甚至一年的情况也并不少见,用刁难一词,恐怕对学校和导师都不公平。难道要学校不管质量,给学生们放水,大家才满意?

今年又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北京高校的学生至今也没有返校,由于条件限制,很多研究生的工作几乎都停滞了。而学校的毕业要求并没有因为疫情而降低。严格来说,这些研究生如果不能及时跟上进度,都是需要延期毕业的。毕业班的学生更是如此。因此,研究生们对于毕业延期,都要有心理准备。

我们再退一步来讲,就算是导师刁难学生,故意卡着不让毕业,学生就应该自杀吗?对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这样的挫折可以说只是一个开始。将来进入职场、离开父母的庇护,恐怕还有无数比这个更大的挫折要面对。以她如此脆弱的心理,就算过得了毕业这关,恐怕也走不长远。

真经不知道这位学生的家庭教育是怎样的,但孩子在家里自杀,父母却未能发现和及时干预,不能不说也是有过失的。什么东西能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帮助孩子打造一颗强大的心脏,才是父母最应该做的事。

首先,这个问题中使用“刁难”一词是不合适的,“刁难”带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导师是否的确是故意在为难学生,这件事尚无定论。

事件涉及两方,当只有一方在说话的时候,你无法仅仅根据一方的说法贸然得出结论。

为什么会发生舆论反转?因为我们太急于给出自己的站位,仅凭着一方的观点。

作为一个导师,从学生一方给出的证据来看的话,我认为学生自始至终的处理问题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研究生开题,学生呈报论文选题,导师不同意此选题,学生直接绕开指导老师找其他老师签字,然后正常开题。开题后到论文写作,学生论文完成,准备论文答辩,导师依然拒绝签字。

这个环节导师做法有无问题?我觉得问题不大。因为指导老师开始阶段就明确地对学生选题表示了不同意,并拒绝签字。在跟导师意见相左的时候,学生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更换选题。第二,如果实在不认同指导老师的意见,学生也可以申请更换导师。这是正确的做法。

正确的路有很多条,但可惜的是,这个学生偏偏选择了一条最崎岖的路:学生一意孤行,直接绕开导师找别的导师签了字,然后顺利通过开题,进入了论文写作环节。

论文写完后,找指导老师签字要求参加论文答辩,指导老师这个时候有权利说“NO”,为什么?因为学生的这个选题当初指导老师是不同意的。现在任何部门奉行的都是“谁签字谁负责”,导师当初就没有同意这个选题,为什么要这个导师签字呢?学生应该找当初开题环节那个帮她签字,顺利放行她的老师啊!

但是,如果开题环节别的老师尚可帮不是自己门下的学生签字浑水摸鱼的话,论文答辩导师们可不敢随便签字,因为这意味着实实在在的责任承担者:学生论文一旦涉及抄袭或质量低劣或政治不正确等责任,导师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你看,到了这个环节,学生就走入了一个死循环:导师不签字,学生没办法参加论文答辩;导师签了字,学生这一意孤行,违背规则的账又怎么算?此风一开,导师的权威又如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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