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
空缺出来的,如果不是像张居正被皇帝下令“夺情”这种,百分百被别人顶替了,官场派系斗争很厉害,想隐瞒的都会成为把柄。
守孝三年说的就是古代的“丁忧”制度。西周时制定的礼法就有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的条文倡议,儒家思想对此表示赞同,论述一个观念:
“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足以当大事”
在父母活着时赡养他们称不上大事,他们去世后为父母操办丧事才真正是人生的大事。把治丧的思想高度再次提高。
汉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统治者大力推崇的正统思想,对丁忧这事更加注重,以法律的形式定下了规矩,凡是丁忧期间,子女不得婚娶,不得娱乐,不得生育,不得远游。如果是官员,必须“三年不从政”。
这里“不从政”就是卸任了原有的职务,自此离开官场,至于三年后的事情,三年后再说,官员的身份保留。明朝时,会给丁忧的官员发一个证明,京官就到必吏部去领取开具的“孝字号勘合文件”,地方官就到当地隶属吏部的管理机构开具“引文”,表示官员卸任是因为“丁忧”,后面要想再回官场,拿证来。
不过,有些官员抵触丁忧,因为一旦卸任,自己靠职务获得的权力就瞬间消失了。唐朝的滑州官员孟升就是如此,对外隐瞒母亲去世的事,没有丁忧守孝,结果被发现处以死刑,让其自尽。
从汉朝开始,中国历代王朝便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科举制度出现以前,孝道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无论是两汉的举孝廉,还是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孝顺都是一项重要的选拔条件。
到了唐宋明清时期,虽然开始采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可是孝道依旧是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尤其是从宋朝开始,守孝三年,基本上成为了每个读书人必须要做的事情。
比如说苏东坡当年考上进士以后,还没怎么飞黄腾达,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只好回家守孝三年,再回来做官没多久,父亲苏洵又去世了,他又回家守孝三年。这6年时光,皇帝都换了,因此苏东坡的仕途受到了严重影响。
这种制度之下,很多有才能的官员,白白浪费了6年时光。因此聪明的古人又发明了夺情的说法。所谓夺情,那就是说朝廷离不开你,你不能回家守孝,就一边工作一边守孝好了。还有一种就是守孝时间不足三年,就被朝廷召回的,叫起复。明清时期,夺情起复基本 是放在一起用的。
中国最不缺的是什么?当然就是人。自古以来,从来都是职位稀少,而人才众多。一般王朝刚建立的时候,最早考上进士的,可以顺利做官。
但是越往后这做官的难度系数就越高,为什么?因为职位不多。一开始的进士可以直接留在朝中做官,可是后来的进士就只能打发到地方上担任知县、通判这一类的基层官职了。
你别笑话他们,这些人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好歹是有官职可以担任的。到了王朝中后期,那些老家伙一个个都还在官位上活蹦乱跳,后起之秀们完全没有机会做官。
就连基层的县令,都是要靠走门路抢着去的。所以就有了候补官员的说法,没有关系和门路的进士们,只好都论资排辈地等着,有些人坐冷板凳可能要坐一辈子。
早在先秦,对居丧就有了一整套规定,父母与祖父母离世需要守孝三年,称作“丁忧”,不过那时这只是倡议,直到汉朝时期,丁忧才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矩。
居丧三年,对于官吏们来说就是所谓的“丁忧”,有人觉得丁忧就是辞职回家守孝,然而事实上可没这么简单,丁忧时期各方面都有繁琐的规矩。
吃:开始三天不能进食,表示哀伤没胃口,之后也只能粗茶淡饭清粥小菜,不能大鱼大肉更不能喝酒宴饮之类;
穿:要披麻戴孝,任何大红大绿鲜艳的衣服与绫罗绸缎都不能穿,最雷的是不能洗澡。
住:不能睡家里,要在坟边搭建草芦,“晓苫枕砖”,睡草席上,用砖头当枕头。
行:出入家门不能走正门,也不能走中阶。
其他:丁忧期间不能婚嫁迎娶,也不能过夫妻生活,不能听丝竹管弦,过年不能贴春联,任何喜庆娱乐活动全都不准。
显而易见,丁忧是一件苦事,但古人往往遵循得一丝不苟,甚至还出了很多丁忧的美谈,同时也有许多人因为违背丁忧的相关规制而受到严惩。
宋朝之前,人们对丁忧执行得很忠诚,毕竟从汉朝开始,官员们产生的主要途径除了出身门第之外就是“举荐”,而“孝”在当时是被举荐的重要标准之一。
正因如此,在将孝行作为入仕主要衡量标准的时代,丁忧被作为是当时孝的应有之行被极其看重,绝大多数人都很重视,人们在执行的时候当然也就相当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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