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和当事人被律师要求签了很多空白委托书,有什么后果?
一般情况下,不要签署空白委托书,除非你绝对信任这个律师。
空白委托书意味着什么呢?以后律师用来填写各种补正内容,意味着你要承担律师补正内荣的结果,也就是以后律师拿着有你签字的委托书,可以做好多事。
你连律师去做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签署这么多空白委托书。
危险的签名!
但这也要看具体的情况,如不方便岀庭及处理的日常事务,身体不便行动等等。空白下的签各相当于把自己的身家都交给了别人。如确有因由需这样做自已要留下些证明自己意图的证据在空白签字时的录音(有意说一些与签字有关的内容),及涉及第三在场的录像录音等。以保障这些签字不会被用于你意图之外的用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就民事和行政法律事务而言,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是通过委托代理合同建立起来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般而言,不应该签署空白委托书。虽然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是代理律师的首要义务和职业要求,但是现实生活较为复杂,并不是每个律师都是这么做的。如果他拿了已由当事人签了名的空白委托书乱填一通,很可能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对于委托人来说,签空白委托书风险太大了。
律师的诉讼代理权限原则上应限于一般代理权限,当事人自己一般也应亲自出庭为妥。钟哥碰到过好几起因当事人为图省事不出庭而给代理律师全权代理权限,结果造成委托人聘请的律师损害委托人自己权益的怪事。为什么会这样?一是全权代理情况下,律师所作所为均全权代表委托人,律师水平不行,对外的法律后果全部由委托人承受,委托人不出庭就失去了发现和补救的机会。二是有的全权代理律师道德败坏,接受了对方当事人的私下给的好处,二头拿钱,但委托人往往又没有什么证据。
就刑事辩护而言,家属和当事人均可以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这种情况下,辩护人的权限是法定的,委托书空白问题不会很大。主要看辩护人的水平和责任性如何。
律师与医生相同的地方有很多。全科医生往往在乡村居多,涉及面较广相业务不深。大医院名医生往往分工很细,不可相象一个牙医也会看肝病。所以,对于号称大律师什么法律业务都敢接的律师往往不太可信。很多“大律师”即使他接了业务,很多也只是当个二传手,挂个名交给别人办理而已。
签空白委托书有一定的风险,但不大。这样子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如果规定的是"一般代理“,就没风险。律师应该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如果他违反了,让你受损,应该也是可以找他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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